加强人大代表培训的有益尝试

日期: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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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了贯彻落实监督法培训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一府两院” 组成人员及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委员会监督法》。时间虽短,但特色鲜明、富有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培训目标。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让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监督法基本知识,明确人大、政府、“两院”各自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的职责和权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同时把监督法的学习培训作为加强人大、“一府两院”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每个工作人员履职水平的有效途径来抓紧抓好。

(二)注重工作环节、健全培训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次集中培训学习活动的有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1名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培训班主任,负责培训考察期间的日常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全力以赴搞好会务工作,加强培训管理工作。

(三)及早着手、认真做好培训前期筹备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培训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安排。首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上报县委批准;其次要求参训人员安排好各自工作,积极参加培训;第三是做好会务工作,及时准备会议各项材料,从严提出参训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培训实效。第四是根据事先分工要求,把培训前重点环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事先联系和协调落实,使培训做到不走过场。

(四)重视办班规格、力求提高培训效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举办此次学习培训班作为扎实推进落实学习型人大建设的具体措施之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举办好本次培训班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作为承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安排了这次培训班。在开班之前,课程设置、专家领导聘请等具体事宜进行实地研究商定。在协商这次培训事宜的工作中,省人大领导和专家,在主讲内容设置方面作了很好的安排,培训班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新会同志作监督法专题授课,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让卡、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才旦加出席了培训班开班式并作了代表法讲座。培训内容紧扣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对县乡人大代表、人大机关、“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主要收获

通过举办监督法学习培训班,参训人员普遍认为收获很大,效果很好,对提高自身素质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达到了预期培训目的。

(一)掌握了新知识,提高了新认识。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监督法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人大、政府、“两院”组成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找到了差距与不足,对于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今后的履职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了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决心。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增强了依法履职的新能力。在培训学习中,授课的专家、教授、学者既有前沿的理论又能联系实际,对问题的分析做到深入透彻、旁证博引,语言风趣、引论精辟。既讲课、又提问,实现了互动,启发学员动脑,思考问题,气氛活跃,引起了大家共鸣,让与会人员更新了相关知识,为今后结合实际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

(三)围绕培训主题,增强了依法接受监督意识。与会人员自觉置身于组织之中,严于律已,遵守培训学习的各项规定,树立大局意识,尊重讲授,不迟到,不早退,注重言行举止、仪容仪表,遵守课堂纪律,以求真务实的学风、谦虚严谨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学习,充分展示了良好形象。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意义深刻,受益匪浅,为进一步理顺人大与“一府两院”间的工作关系,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依法监督意识,加快自治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