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决定深刻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资源压力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而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目标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依法治国、推进行政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广泛,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等快速流通,社会各类成员活跃,人们的需求不仅是温饱,而是不断发展的物质、文化、精神等多元的需求,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第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各种社会矛盾摆在社会管理领域,更加迫切地需要协调解决。第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网络的“双刃剑”特征显现,它在为人民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被违法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所利用,他们借助网络拟谣传谣,在社会扩散,蛊惑人心,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影响更加直接,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第三,公共安全领域难以预料风险加大,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管理的范围广、任务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药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重大刑事案件等,突发性强、涉及范围广、波及群众多,难以预料,而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第四,一些行政职能还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管理不到位,服务跟不上。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管理层和一线职工之间的发展差异、分配不公的问题。二是有些部门职能不到位,有些部门职能交叉,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有利益的争着要权,无利益的相互推诿,部门管理不到位。三是有些公职人员职责不到位,脱离群众、衙门作风、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四是诚信失缺,中央政策执行不到位,说一套,做一套,在群众中丧失信用。五是科学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格局从机构、职能、人员不明确,试点面不宽,试点经验推广力度不够。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就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从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一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在社会管理中首先要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上,使其纳入城镇社会管理范畴管理好服务好。其次要加强和改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就业、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使特殊群体在心理上得到安慰健康,生活上得到保障。
二要以服务为先。社会管理最终体现在对每个人的管理服务上,这就要求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满意作为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中体现服务,服务中体现管理。
三要以民意为重。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食品药品和生产资料制假售假、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经济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四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以来,特别是2011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全国各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做了大量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大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如,北京东城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多元化参与、信息化支撑”的模式。河北石家庄市“三级网格、四级管理、五大体系”的模式。我省“三种类型、四个层级”的模式等。应在全国层面上进一步总结吸收其他省区市好经验的基础上充实完善,并在条件相近地区加以推广,推动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同时对边远地区、人口分散地区、农村人口集中地区分别进行试点,探索出不同地区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模式,使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从城市向农村,从人口集中地区向人口分散地区延伸推广,以加快规范化管理、有效管理进度,从而减少成本,提高效益。
五要依法管理。要研究制定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社会管理有法可依。对社会管理所需的机构、职能、人员的设置法制化,使其依法授权,规范管理,避免“五花八门”运行管理不规范,不严密和有机构无人、有人无机构、职能职责不明确的现象,使社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六要转变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是由管理转向服务,突出服务的主体,除正常的社会服务外,社会管理还应突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国家法律、方针政策、发展目标和形势的宣传,让人民群众感到自信,从而凝心聚力促发展谋和谐。二是确保政策正确实施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从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从而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四是言行一致,诚心为民,让人民群众感到信赖认同,从而树立公职人员形象。五是重大事件领导在一线靠前指挥,掌握情况及时决策,让群众感到有担当有依靠,从而增强主心骨意识。
总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于社会矛盾凸现期,社会管理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艰巨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理念、拓宽思路,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丰富方式、完善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