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促进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有关问题得到更有效地解决,推动沿湟水流域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两新”和“三区”的宏伟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9月下旬,听取省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议这个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次专题调研,是专题询问前期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湟水河是黄河在我省境内最大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流经湟源县、湟中县、西宁市区、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乐都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进入甘肃省后汇入黄河。全长374公里,我省境内长度为349公里,流域面积1.6万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21.3亿立方米。全省近60%的人口,52%的耕地和70%以上的工矿企业分布于湟水流域,粮食产量占全省的62%,工业产值占66%,湟水流域处于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区域,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主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
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重大、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多次召开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题会议,与流域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编制《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1—2015)》,制定《青海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等,有力地推进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此同时,沿湟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下大力气切实加强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经过沿湟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任务还很繁重,各项防治措施需要进一步狠抓落实。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在专题调研组全体会议上强调,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施行监督法,积极探索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一次尝试。就法律属性而言,人大监督是一种制约,但制约不是人大监督的全部,也不是监督的最终目标。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稳固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和人大常委会其他监督方式一样,专题询问是一种具有一定力度的监督方式,有着其自身独有的优势,更加突出互动性,通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达到促进政府工作的目的。在这一点上,省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政府组成部门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人大监督的意义和目的,正确认识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对有关重要问题达成共识,达成一致,共同促进相关工作。
改善流域水环境状况取得重大进展
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紧紧围绕“四个发展”目标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防范环境风险,有力推进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状况改善取得重要进展。
——一批重点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投运。自2009年以来,湟水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12座,目前总数已达到14座,其中2010年建成投运9座、2011年建成投运2座。总处理能力为30.7万吨/日,截至2011年底实际处理水量为20万吨/日,西宁市和沿湟8个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为89%和7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今年,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拟建的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复,计划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沿湟流域污水总处理规模可达36.7万吨/日。西宁市城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也计划年内开工建设。宁湖湿地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完成,近期将上报环保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经省发改委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840万元,占地面积8200平方米,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2000吨,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0.8公里,经处理后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该项目于2008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2009年11月投入试运行。为保证海晏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县政府2010年至今共拿出150余万元解决了运行费用,2011年9月从省发改委争取项目资金294万元,进行了技术改造,保证了冬季的正常运行。2011年10月投资120万元对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完成安装并进入试运行。目前,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日处理水量为957吨,较上年增加了150余吨。经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都能达到设计标准要求。西海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08年由省发改委批复立项,该项目总投资1570万元,总建筑面积1166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000吨/日,铺设污水处理管网8公里,经处理后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项目于2010年8月份开工建设,2011年11月由西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行管理。2012年4月1日正式进入试运行。州政府拿出40万元,用于运行费用及化验设备的购置,并安排解决了操作人员。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运行基本稳定,经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海东地区沿湟四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日处理能力2.3万吨,实际日处理量2万吨。为确保其正常运转,针对管网配套不全、设计存在缺陷、运行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制定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安装自动在线监测,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开征污水处理费,拨付运行经费,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截污纳管整治成效显著。经清查,沿湟流域共有排污口838个(西宁市614个、海东地区215个、海北州9个),其中农灌渠退水口和雨水排放口108个。对此,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要求,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沿湟的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北州加大资金配套力度,2010年投入资金0.61亿元整治湟水河西宁段排污口254个,2011年投入资金1.79亿元整治西宁市和海东地区排污口339个,两年累计整治排污口593个、新建配套管网149公里、新增污水收集量约9万吨/日。今年计划再投入资金1.41亿元,拟整治排污口137个(其中西宁市115个、海北州9个、海东地区13个),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90公里,收集污水近1万吨/日。目前,西宁市区已整治排污口12个,敷设排水管网4公里,预计8月底全面完成。作为截污纳管重点工程的宁湖北岸、南川工业园区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即将完工投入使用,东川工业园区污水提升泵站预计8月份完工投入使用;海北州已整治排污口5个,其余4个排污口整治工程正在实施;海东地区排污口整治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近期可全面开工建设。待今年截污纳管工程全部实施完工后,西宁市区和沿湟各县的生活污水收集率预计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可实现大部分生活污入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涉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近年来,沿湟流域加强了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目前,湟水流域涉水重点工业企业98家已建成运行的水污染防治设施128套,设计处理能力达13.8万吨/日,实际处理工业废水6.07万吨/日。同时,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染控制和深度处理,在实施了中铝青海分公司、西宁特钢、西部锌业等大型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和青海天露乳业、久美藏药、铝型材厂等重点企业治污工程的基础上,又督促雪舟三绒、黄河嘉酿等企业实施废水治理二次技改工程,促进工业废水治理向深度推进。西宁市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转变机制、全面防控。逐步实现从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点源控制转变为全市区域大中小企业全面防控的管理机制,开展了全市区域中小企业排查工作,将486家中小企业纳入环境管理中,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尤其是对达不到废水排放标准的企业采取关停等强制手段,彻底消除污染。二是规范标准,从严考核。制定了《2012年西宁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方案》、《西宁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评分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达标考核内容、标准及要求。分解落实考核任务,与企业签订考核目标责任书。从7方面23个指标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于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管理不到位、考核评分不达标的企业一率不予通过,下达治理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治理要求的,一律不出具环境达标许可及相应证明,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三是紧盯监测,落实整治。加大企业环境监测力度,及时对超标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和整改通知,并向媒体进行公示。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并采取定期环境监察和不定期抽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形成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共计下达限期治理5家,其中涉水企业2家。四是实施重点项目,全力推进。严格落实《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将规划中68个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做为年度企业水污染治理的工作重点,对青海宜化、张氏集团畜禽制品公司、雪舟三绒集团等废水重点治理项目加大督促力度,下达治理计划、全力推进改造。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强力推进。2011年,省环保厅在沿湟流域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中央专项及省级配套资金1.17亿元,占年度资金的69%,连片整治村庄143个,占总数的71.9%,农村环境整治从试点示范向连片整治转变,并与“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紧密配合,效果明显。今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在湟水流域安排资金1.5亿元,占年度资金的50%,连片整治村庄214个,占总数的44.7%。目前,各地项目正处于招标和实施阶段。海晏县2008年到2012年先后投入资金1393万元,实施了三联村、岳峰村等13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以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收集、生活垃圾处置等内容的综合整治活动,全县农村牧区的生活、生产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5年来,共有13个村的8172名群众受益,完成农村水源地保护4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6.5公里,配发垃圾车、吸污车13辆,配发各类垃圾收集设备2698个。今年,争取资金709万元,在金滩乡海东村、光明村、青海湖乡达玉德吉村和上同宝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1年,平安县在全县确定1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其中平安镇10个村,沙沟乡1个村,古城乡3个村,共分三个片区,即县城周边区、109国道平安镇片区和阿岱高速及水源保护区片区,重点实施了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受益农户5544户,21656人。已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目前正在分项验收。今年,在全县确定了23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其中小峡镇2个村,沙沟乡3个村,古城乡5个村,三合镇12个村,洪水泉乡1个村。实施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受益农户5256户,20069人。去年,民和县争取专项资金1303万元,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了川口镇红卫村等6个村和巴州镇上马家村等5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全部完工。截至目前,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警示牌、界标已设立,已建成网围栏2000米;生活垃圾收集设备已发放到各乡镇及各村;建设污水管网25公里,接入农户1521户,建检查井591座,4座公共卫生厕所已完工;清理村庄历史遗留垃圾1250方。今年已争取西沟乡等8个乡镇17个村列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477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已制定,除垃圾收集设备外,已完成招标工作。还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残膜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回收地膜的自觉性,已回收残膜365吨。同时,在全县鼓励实施免耕覆盖技术,做到秸秆还田,共推广实施3万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查处伪劣农药品种达12个,并与90余家农资经营门店签订了责任书。加大对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宣传、建设力度。建设户用沼气1200户,小型沼气5个、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旧池修复1500户。
——河道环境整治力度加大。目前,湟水流域共有采洗砂石料厂近400家。沿湟各地政府在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指导下,在巩固去年河道采洗砂石料场整治和垃圾清理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持续开展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共整治采洗砂场363家,其中关停305家,2011年至今清理河道垃圾约1.7万余方,湟水河河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西宁市共关停非法采洗砂场208处。其中,彻底拆除生产设备的有111处,达到彻底关停要求的有55处,其余采洗砂场设备已拆除。其中城西区3处,已彻底关停。城北区6处,已全部关停,仅剩存量砂石未清理完毕。大通县75处,已关停72处,彻底关停12处。湟中县178处,已关停123处,彻底关停38处。湟源县4处,已全部关停。去年,海东地区为有效解决湟水沿岸堆放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沿湟四县制定具体细化、分工明确的实施方案,切实落实清理整治责任,共清理清运垃圾9540余方,整治河道采洗砂厂115个,其中规范整治18个,关停97个(湟水河干流42个,湟水河支流55个),湟水河干流上实现了砂石禁采禁洗目标。今年,各县继续巩固整治成果,有效杜绝了垃圾乱倒和采洗砂现象的反弹。
影响流域水质的问题依然突出
从近年来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来看,流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缺水性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农业用水量急剧增加,部分河段两岸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超过其承载能力,再加上水资源的时空分配不均匀,致使干流和支流可利用的水环境容量小。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1.3亿立方米、而出省断面民和桥近10年平均径流量仅为14.96亿立方米,径流量明显减少;流域化学需要量和氨氮纳污能力分别为3.84万吨/年、0.18万吨/年,2011年排放量分别为6.19万吨、0.56万吨,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远远超过纳污能力,这是湟水流域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二是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理想。西宁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承担着流域近60%的污水处理任务,而目前执行的标准为二级,远不能满足湟水西宁段治污的需要,而流域大部分县城污水处理厂存在建设规模小、技术人员力量薄弱和运行成本高等问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普遍不理想。同时,海东地区的互助、乐都、平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超过或接近原设计能力,也影响污水处理效果。三是污水管网覆盖率低。虽然近几年我省加大管网建设力度,主要城镇主城区管网覆盖率有大幅提升,但除主城区外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及其他地区的管网尚未覆盖,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工业企业治污水平不高。沿湟的工业企业结构性污染突出,中小企业工艺设施落后,设备简陋,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不匹配,治污效率不高,污水治理难度大。部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湟水水质。
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湟水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保护环境与改善民生相融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严格环境准入与优化区域发展相统一、污染减排与结构调整相促进、城镇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整治并重,在全面推进实施《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1—2015年)》基础上,采取以污染治理、防洪泄洪,生态建设和景观休闲为重点的治理模式,在流域内多措并举实施综合整治,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具体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流域产业优化升级。从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长远考虑,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逐步从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从主要依赖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效率转变,实施生态功能区战略。按照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和东部城市群建设的需要,根据流域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布局、发展产业和发展规模,引导流域各地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促进流域协调发展。
第二,加强流域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流域治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截污纳管整治。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较大乡镇生活污水采取小型简易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或土地处理方式处理;污水管网向城乡结合部及乡村延伸,逐步在全流域形成比较完善的污水管网体系,努力实现全流域城镇(乡)及较大村庄生活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二是扎实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西宁市再生水回用一期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在年内开工建设西宁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做好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宁湖湿地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和西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的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对具备条件的沿湟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大处理规模、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有选择地对部分污水处理厂排水实施湿地工程、农灌工程。扩大化工、屠宰、食品加工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范围,强化治理措施,努力提高工业治污水平。同时,继续以湟水流域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三是大力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结合河道防洪泄洪及景观休闲综合建设工程,针对湟水流域河滨带缓冲面积不足、植被覆盖率低和缓冲功能低下的现状,合理密植适宜的植物,构成缓冲带和隔离带,阻隔面源污染,进一步降解入河污染物,改善入河水质,提升河道景观价值。充分借鉴西宁市南川河“主槽生态式”河道整治经验,在整治河道的同时,实施截污和景观建设工程,打造“水清岸绿、自然休闲”的生态河道。运用清淤、氧化塘、生态拦截沟、人工湿地等多种手段,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深度净化和利用。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法规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修复能力,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入河量。四是继续开展湟水流域采洗砂专项整治和垃圾清理行动。在巩固沿湟各地已有整治清理成果的基础上,推进沿湟各地统一规划砂石资源的采集,大力推行以旱采代替水采的方式,清运河道两边堆放的砂石料,完成采砂场地的回填恢复工作。继续深入整治流域沿岸垃圾随意倾倒行为,保护河道景观环境及水质。
第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严把环保准入关,执行好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水污染重、排放量大的项目入驻湟水流域,防止出现新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所有排污企业持证排污。加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加强流域重化工等高危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的日常监督检查,狠抓污染防治设施和减排工程有效运行。加强环境应急工作,落实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认真查处环境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政策,健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强化各地流域污染治理领导机构的职责,建立流域污染治理统一协调机制;设立流域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作为今后湟水流域污染治理的引导资金;建立有利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和环境风险重点企业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绿色信贷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流域水环境的社会氛围。
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骆惠宁省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在湟水流域推行污染物‘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从根本上改善水质”的目标,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推进青海绿色文明崛起的战略部署。我们完全相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多方面共同努力,“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的美好愿景一定能够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