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日期: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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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和保障江苏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近年来在某些地区依然存在的教育资源短缺、经费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条例的主要特点有:一、突出发展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二、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明确比例,向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倾斜;三、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强化对学前教育设施保护;四、明确幼儿园保育教育人员的配备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行为;五、对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给予特殊保护;六、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幼儿园校车的使用和管理;七、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