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地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日期: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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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接受本刊专访,畅谈了对大会的感受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基本思路。
       记者: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最重要的一次会议,格外引人注目,意义非同寻常。请您谈谈这次会议的特点和成果。
       穆东升:这次大会有五个显著特点:议题较多,重点突出;坦诚理性,彰显自信;用心履职,热情高涨;会风朴实,保障有力;媒体给力,更加开放。会议在总结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成就的同时,明确提出了今年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的目标任务,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鼓舞了干劲。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的职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审议批准了政府、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预算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贯穿了调整经济结构这个根本和改革创新这个关键,贯穿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是一个合乎世情国情、顺应发展潮流、体现党心民心的好报告。这次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法律制度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意义重大。会议作出的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方面的三个法律文件,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对于全面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用大量篇幅阐述了自身建设问题,鲜明地提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此,请谈谈您的理解和认识。
       穆东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给我总的印象是: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文风朴实。报告紧紧围绕“国计”与“民生”两大主题,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对外交往、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全面回顾了去年工作,坦诚地指出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三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并以“三个新”(新步伐、新成效、新进展)为总体要求,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是一个全面回顾工作,客观分析问题,部署目标任务的报告;是一个凸现大局意识,充满民生情怀,践行科学发展理念的报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建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机关。做好人大工作,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无论是总结去年工作,还是安排今年的主要工作,都体现了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充分反映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性特点。报告第一部分关于自身建设的内容,结合这些年特别是本届以来人大工作实践,认真总结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三条基本经验”,即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报告明确要求:“我们要不断增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并以此引领人大各项工作”。这段论述新颖独特,立意高瞻远瞩,论述精辟深刻,不仅是整个报告的灵魂,而且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一直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根本政治原则,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记者: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请您谈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体会和感受。
       穆东升:我先后两次列席全国人代会,也列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从工作实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看,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紧扣大局行权履职。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富有前瞻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谋大局、议大事,出实招、讲实效,为促进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出了贡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中央决算的基础上,还专门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报告,并进行深入审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确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不放松、坚守“调整经济结构”这个主攻方向不动摇,做出了积极努力。为了维护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安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依法促进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了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就一些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基础性法律,进行了修订和审议,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报告在安排今年工作时,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在立法方面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统筹安排立法项目,突出了社会、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立法重点;在监督方面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六个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并对做好代表、外交工作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二是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去年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等专项报告,由此组织开展的多项专题调研和多场专题询问,其主题都紧贴民生热点,直面社会难点,凸显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民生情怀。在立法工作中同样贯穿了民生这一主线,行政强制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审议关乎民众切身利益,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至3500元,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并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至3%,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群的纳税负担。报告在今年工作的安排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提出要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军人保险法草案,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社会救助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三是各项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和拓展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形式和渠道,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立法工作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尊重民意、开门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去年对刑事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修正案草案通过向社会公布全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并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及时向社会作出反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起到了典范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听取评估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在监督工作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去年开展的专题询问不仅在主题上精心挑选,而且在形式上也各具特点,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结合审议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等报告,继续开展专题询问。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正逐步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抓手之一。通过专题询问这一具体制度的推进,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形式和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密切了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了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
       记者: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一直是代表和选民关注的问题。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什么感受?青海省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穆东升: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吴邦国委员长多次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专门检查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去年9月和11月,吴邦国委员长又两次对重点建议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代表建议科学分类、及时转办,并根据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每年确定一些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处理的建议,加强跟踪督办,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有了较大的发展。我们对省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坚持统一交办、依法办理、跟踪督办,对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见面,办理情况“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这几年,还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表彰先进办理单位,激励和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因此,我省代表建议的办复率、办结率和解决率年年有提高、届届有进展。但是,由于我省财力有限,代表们提出的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些很好的建议,只能被长期搁置。特别是我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省人大代表虽然在省人代会上年年提、届届提,但我省无力解决。在这次全国人代会上,我们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我省代表团提出的建设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立项实施东部浅山干旱地区水利综合工程等建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重点建议,进行督办,支持西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缩小与东中部省份的差距,促进西部地区和谐稳定。
       记者:贯彻落实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您谈一谈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基本思路。
       穆东升: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抓好传达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重点传达学习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领导同志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省各级干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保持经济稳中求进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宣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法律在我省正确有效实施,更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二是突出人大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动立法工作的与时俱进,使制定的法规条例更加符合青海实际,更好地体现全省各族人民利益,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法制保障;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重点,紧扣“十二五”时期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强经济、民生、环保、文化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抓好代表工作。继续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我省人大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四个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记者: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