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接受本刊专访,畅谈了对大会的感受和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路。
记者: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形势下召开的,请谈一谈您的感受。
穆东升:我感到这次会议最显著的特点是:时机重要,议题宏大,成果丰硕。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总结“十一五”巨大成就,描绘“十二五”宏伟蓝图,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鼓舞了干劲,是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一个开启征程、催人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有两项:一是审查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壮丽蓝图,反映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关切和新期盼;二是庄严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全面回顾和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艰辛历程、重大意义、基本经验,作出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部署。我们乘势奋进的信心更加坚定、奋发有为的劲头更加充足了。
记者:请您谈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体会和认识。
穆东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结构新颖,内容充实,特点突出,任务明确,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很强,是一个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紧扣主题主线、体现以人为本的报告。具体讲,我对报告有四点体会和认识:一是报告彰显了人大工作鲜明的政治性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建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机关。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论是总结去年工作,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是安排今年的主要工作,都体现了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充分反映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性特点。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个根本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特别令世人瞩目、让我们自豪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就。常委会报告从国家、民族、历史的高度,系统地总结和概括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三个重大意义和五条基本经验,论述精辟,内涵深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我深切地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规律。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提供了政治保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之提供了理论指导;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之提供了实践源泉;几代立法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为之提供了人才支撑。这个法律体系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对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法律总结,是对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取得成果的法律肯定,是对党领导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确认,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法律化概括,昭示着坚持改革开放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方向不可改变,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不可逆转,中国人民追求更加幸福生活的决心不可动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必将实现。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富于创新。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对四部法律进行立法后分析、论证和评价,为今后立法提供了借鉴和指导,意味着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重点,力保立法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同时,组织开展了三次专题询问,这是对人大监督固有属性的坚守,是人大履行法定监督形式的一次新跨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报告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开会次进行,从制度设计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细致地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供了保障。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强有力的调研队伍,开展扎实的调研工作,既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出谋划策,又为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今年工作安排紧扣大局、贴近民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计划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监督工作着重推动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重要领域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着重审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情况,着重审查稳定物价和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收入分配问题,并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改革、法院和检察院基层建设等问题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生问题的极大关切。
记者:宏伟蓝图已绘就,任务目标已明确,请您结合青海人大工作实际谈谈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思路。
穆东升: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十二五”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青海省委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和推进人大工作。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要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全局、议大事。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我省“四个发展”和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上,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放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上,放在玉树灾后重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筹备等大事要事上。通过立法、监督等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依法行使职权上要有新举措。这次大会对今年各方面工作作出了部署,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我省人大工作的实际,找准履职的切入点,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力求新起点上有新起色,新征程中有新作为。要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有利时机,牢牢把握地方立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更加体现青海特色、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起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使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使决定重大事项更为适时有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行使好选举任免权,为国家机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要有新突破。要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有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加大协调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和重点督办力度,切实提高解决率。四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要有新成效。要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持之以恒抓好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各专工委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我们要鼓足干劲,扎实进取,奋力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记者:感谢穆主任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