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

日期: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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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为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年初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与各专委会、办公厅有关领导,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机关党委、纪委按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0年纪检工作安排》。机关党委、纪委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依据,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和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结合机关各项业务工作,检查并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各党支部、各部门按照机关的统一安排,紧密结合部门和处室工作实际,坚持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做好人大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共同安排部署、共同组织实施、共同抓好落实。
        (二)抓廉政教育,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思想基础
        机关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到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之中,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把廉政宣传教育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统一学习和各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强卫在省纪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和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党组负责同志经常在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大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坚持做到警钟长鸣。“严守准则、勤廉履职”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坚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作风建设、抗震救灾精神等教育活动。机关党委、纪委组织开展了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主题报告会、反腐倡廉征文、诗歌朗诵会等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答题和知识测试活动,参与率达到了93%和99%,优秀率达99%和100%。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了西路军烈士纪念馆和西宁监狱,观看了《公安厅长的蜕变》等电视宣传片,认真学习了黄瑶、李堂堂、宋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通过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机关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和勤政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一年来,常委会机关组织党纪政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达10次。
        (三)抓制度落实,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执行力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坚持把制度落实作为2010年工作的重点,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按照机关“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意见,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制度认真进行了清理,及时清理了与发展要求不适应和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规章制度12件,对有关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重要信息报送、保密、节能、财务管理、网络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100多件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务管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先争优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等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狠抓了涉及人财物等关键环节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了财务管理和办公设施采购、管理、使用等规定。审计部门和财政厅对人大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和检查后给予了较好评价。
        (四)抓作风建设,全力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根据省委和省纪委的统一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常委会机关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常委会机关认真检查在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在完善制度、执行制度、落实制度方面进行了重点整改,制定了工作明细表,明确了时限要求,使机关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抓落实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工作标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大大增强,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中,针对网络信息量大、可视性强、群众参与广泛的特点,在人大局域网视频点播中加载了中纪委宣教中心拍摄的《天网难逃》等十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省检察院制作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片,供党员干部在线观看,丰富了宣传教育形式,提高了学习教育的成效。通过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作风建设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廉洁理念,培育奋勇争先、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党员干部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作风进一步形成。三是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配备小汽车等规定,自查上报了机关非经营性资产收入情况。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加强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工作。四是坚持把“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的成效体现在支援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玉树地震发生后,机关党组把机关作风建设主题确定为“我为党旗添光彩,为玉树抗震救灾献力量,为民主法制建设作贡献”,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踊跃参与,积极作为,发挥作用,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赴火车站搬运救灾物资,先后两次向灾区筹运价值12万元的物资,从机关办公经费中捐款10万元,并向玉树州、玉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玉树红旗小学赠送慰问金33万元。机关干部职工先后三次捐款27万元,特别是在缴纳特殊党费活动中,208名党员共缴纳特殊党费129750元。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后,机关干部职工捐款11060元,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捐款27800余元,表现出机关干部职工的博爱情怀。机关厅级干部春节前再次捐款,为对口帮扶的民和县满坪镇大庄村的9名贫困群众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共产党员杨占泉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被评为全省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并荣获“玉树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是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境。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制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机关党组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今年在机关开展竞争上岗、机关干部内部轮岗交流等工作中,坚持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人选、公开结果,增强工作透明度,选用干部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机关纪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对选拔任用的12名处级干部全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按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组织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及测试活动。
        (五)抓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2010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为了切实加强和促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制度上保证机关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机关党组2010年先后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工作,听取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基本形成了机关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落实情况
        省委分解下达给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主要是监督,涉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范围。因此,在常委会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各专委、各工委(办)、办公厅各部门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及省纪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分工的通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全面履行工作责任,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分工任务。机关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坚持凝心聚力、分工协作抓落实。对于牵头的两个方面八项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各协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切实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8年以来,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监督,除按照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外,还先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听取了省教育厅、交通厅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认真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建议。常委会领导还带领部分代表对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和省水利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检查,确保代表建议事项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常委会对我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积极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汇报,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由于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分工任务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0年10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召开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省法院、检察院等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落实联席会议,通报了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落实情况,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在实处。
        总的来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创新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尚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党员干部对人大机关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进行研究,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2011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年。2011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廉洁从政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为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及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规章的学习,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坚持分阶段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反腐倡廉形势辅导报告的同时,集中开展适应机关特点的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文化氛围。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机关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统一部署,采取正面教育与党员干部自我教育相结合、运用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增强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丰富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在巩固提高现有机关学习制度、好的做法基础上,坚持开门搞教育,一方面加强机关党支部与扶贫联系点村党支部的共建联系,注重效果,共同促进。另一方面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接受教育,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适时组织部分机关党员干部深入革命老区参观学习,继承革命传统,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在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机关党委坚持向机关党组每年至少汇报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继续做好机关党组书记与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书》的落实工作,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直工委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机关党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机关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在机关局域网设置党务公开栏目,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党内有关决定、决议等情况,自觉接受机关党员干部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营造党内民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机关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要高度重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上级批转的举报信件,认真核查,及时处理。今年对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进行清理,充实完善新的制度职责内容,并切实抓好各项职责和工作制度的执行力。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要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各专委会(工委)和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协调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分工任务的落实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适时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联席会议,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为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执行力。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机关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玉树抗震救灾精神,提振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精神,积极营造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良好氛围。以提升机关工作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开展治理部分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的不良作风,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继续开展“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严格规章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