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日期: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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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
        会议认为,刚刚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赋予了省人大环资委以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我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对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推动“四个发展”的重要意义,尽心竭力履行职责,为促进和保障“四个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环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