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省委、省政府举办“学习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讨班。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就学习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着重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精神作了重要讲话。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会议精神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将做好四省藏区工作与西藏工作统筹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四省藏区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扶持藏民族发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彰显了党中央加快四省藏区发展、创造各族人民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坚强决心,也为加快青海藏区发展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撑。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一定要明确立足点,准确把握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科学谋划我省藏区工作,不断提高我省藏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定要找准切入点,抓住推动跨越式发展和实现长治久安这两点,使跨越式发展建立在科学发展基础之上,使长治久安建立在对民族宗教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基础之上;一定要把握根本点,深入扎实开展党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组织纪律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党的科学理论的积极实践者,不断提高藏区干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增进团结、反对分裂和廉洁从政的能力。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藏族人口106.9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1%,占全国藏族人口的五分之一,是继西藏自治区之后,藏族人口最多的省份。青海又是三江之源,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青海藏区的发展事关全省乃至全国的发展和稳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我省藏区发展,30年来,在保障藏区发展、少数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等方面制订和批准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同时,先后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省民族工作情况、全省民族经济发展情况、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报告,在推动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深入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我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事业中,省人大常委会肩负着重大使命。强卫书记在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学习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讨班讲话中指出,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及四省藏区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归纳起来,就是推动跨越式发展和实现长治久安。把握住这两点,也就抓住了西藏及四省藏区工作的切入点和牛鼻子。省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藏区发展,就是要突出这两个重点,紧紧抓住事关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制约藏区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为编制藏区发展规划和我省“十二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适时制定促进藏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时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州、县的单行条例。要着重加大涉及藏区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立法力度,通过立法将国家关于藏区发展的政策法制化,保障藏区深入持久发展。要不断加强监督工作,认真听取省政府关于落实藏区发展政策情况的报告,特别要加强对藏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藏区和全省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和优势,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引导代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投入到藏区发展的重大实践中,发挥人大在实现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