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富裕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贡献智慧和力量

日期: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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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树“4.14”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经过各族干部群众、解放军和武警官兵艰苦卓绝的努力,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阶段性胜利,最大程度搜救了被困群众,最快速度转移救治了受伤人员,最大可能安置了受灾群众,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最短时间恢复了正常秩序,灾区人心安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再一次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品格,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军民团结的强大威力,展示了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创造了世界灾难救援史上的又一个奇迹。
        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积极作为、踊跃参与,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各级人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始终关切灾区群众的冷暖安危,各尽所能,踊跃施援,许多同志同广大军民一道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赢得了灾区干部群众的赞誉。
        当前,玉树抗震救灾工作已全面转入加快恢复重建新阶段,工作头绪更多,任务更重,情况更复杂,挑战更严峻,需要我们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第一,要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当前我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省的工作大局。我们要充分认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落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各项支持政策,科学依法统筹推进灾后重建,努力建设一个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
        第二,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现灾区发展新跨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这既是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实现灾区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灾区群众的合理需求;要立足灾区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把灾区恢复重建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民族团结、保护和发掘民族宗教文化结合起来,实现长期效益;要坚持统筹兼顾,在做好重建工作的同时,抓住发展机遇,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三,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服从和服务于灾后恢复重建这个大局,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加强调研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以保证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有效实施,保证各项救灾款物的有效使用,保证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第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积极作为,为推动灾区恢复重建献策出力。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监督而不干扰,支持而不妨碍,保障而不阻挠,既要当好监督员,又要当好助推手。要在认真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在引导群众情绪、凝聚群众力量、集中群众智慧、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作用,积极在实施恢复重建规划、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制定有关具体方案过程中建言献策,做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的表率,做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表率,做反映民情、依法履职的表率,为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富裕、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贡献智慧和力量。


(摘自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