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听楼梯响 也见人下楼

日期: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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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斗争是全球性问题,建设清廉政府亦是世界各国在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的方向。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腐败大案要案屡见不鲜,而且性质和涉案金额大幅度上升,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客观公正地讲,在反腐倡廉方面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订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可预期效果不是十分明显,笔者认为在反腐败责任意识、监督手段和权力制衡等方面存在执行力不强和机制缺陷等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强化和改进。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要“堂吉诃德”式的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党实施多年且比较完备的一项制度,可责任制在许多地区和部门成了形式和摆设,出了问题很少见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领导人员不追究责任,社会民众更是不负责任,腐败分子被揪出是其本人倒霉,没有发现和被查处反而成了常态。公众在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同时,大多数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机制不完备,缺乏反腐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漠不关心,在“买酱油”。少数人通过信访等渠道与腐败分子作斗争,可反腐成本高,付出了较大代价,慢慢民众的热情渐渐淡化。近年来,倒是媒体和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迎合了群众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的激愤心态,将一些腐败分子拉下了马,但是离公民社会每个公民自觉反腐败,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尚有很大距离。从反腐败斗争的现实看,由于责任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许多监督责任主体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和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包括许多领导干部都觉得反腐倡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反贪机构的事情,可纪检监察部门和反贪机构由于体制和工作手段的制约,不能有效监控和及时发现腐败案件,破获大案要案有许多随机性,没有对腐败分子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在许多时候,纪检监察部门犹如“堂吉诃德”,在单打独斗,忙的不亦乐乎,可收效有限,腐败分子不惧,人民群众不满。
        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的基本力量,在反腐倡廉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对此,上下左右都有共同的认识。现在的关键,是怎样把群众的责任意识充分激活,使广大公民都有监督的意识,发现腐败现象即刻进行斗争,及时举报,让腐败者无处可藏,没有容身之处,对腐败分子时时刻刻有一种高压和遏制态势。当然,这个公民群体既有党员干部、司法人员、媒体工作者、民主党派人士,更有亿万社会民众,如果全体民众在不同岗位和不同角度形成了共同反腐倡廉的合力,腐败就会失去滋生的土壤和温床。当然,党和政府要为公众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开信息,公开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对权力运行心中有数,否则,云山雾罩,群众想反腐总是无处下手。同时,要保护公众对权力监督的积极性,让反腐者有社会地位,有群众拥护,有党和政府撑腰,不要让其流泪又流血。
        二、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不要让落马者总是“一声叹息”
        许多腐败分子在忏悔时都谈到自己独断专行,无人进行监督,使自身在腐败道路上越滑越远。客观地讲,对权重位高的领导干部确实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现象,加之缺乏群众监督的社会基础,一把手基本上处于监督的真空。许多腐败分子在忏悔的同时,往往“一声叹息”,埋怨没有人监督,没有人提醒和常敲警钟,自己走上邪路没人拉回,犯了错误无人纠正,在犯罪道路上愈行愈远直至走上了不归之路。当然,这种埋怨只是强调客观,没有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没有深层次的自我反省,是站不住脚的,但这种埋怨也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从理论上讲,我们的监督主体有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等,可这么多监督主体,怎么就防止不了腐败现象的累累发生,确实值得深思。监督有四个特性,既强制性、独立性、权威性和广泛性,恰恰许多监督主体这四个特性都发挥的不好或者说难以发挥,这必须在体制和机制上查找原因。要提高监督整体的作用,必须发挥监督个体的作用;要发挥监督个体的作用,必须使监督个体有权威性。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眼中只有上级领导,可以说能够惟命是从,指东不往西,可对身边的监督主体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种管理体制和领导机制如果不转变,监督依然会失至于软,失之于宽,发挥不了作用。作为监督主体,要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能让你监督时不知道如何行事,不知道监督什么。如果监督主体缺乏监督的能力,同样会使监督流于形式。因此,在制度设计上,要使监督主体有发挥作用的平台,能够监督;在监督效能上,要提高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知道怎样监督。如果我们的监督主体大多数发挥作用了,绝对权力就会失去空间,“一声叹息”就会越来越少。
        三、形成权力制衡,做到“好人变坏”不那么容易
        最近中央提出,要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将会对公共权力形成强有力的制约,是反腐败斗争强有力的制度武器。从腐败分子忏悔录中不难发现,一些干部蜕变有个过程,有的人是在不知不觉中滑入腐败犯罪的泥坑,究其原因,主观因素在起决定作用,但一些优秀干部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是跟手中权力太大有密切关系。一个一把手不要说可以决定诸多干部的人生命运,甚至可以决定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命运,权力无限大,加之没有监督,稍一放松品行修养,就会产生腐败,导致身败名裂。
        权力必须制衡,失去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没有制衡的权力会出大问题。只有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划分,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才可以大大减少腐败分子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领导干部自身的品格和修养上,总是觉得我们的干部受党教育多年,有拒腐防变的机能和免疫力,恰恰一些党给予重托的干部蜕化变质,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极大损害,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极大影响。所以,我们在机制上形成相互制衡的分权模式,会在体制层面上解决根本问题,使好干部变坏不那么容易,他会处处受到制衡,个人专断没有条件,一个人说了不算,权力寻租者没有机会获得额外利益,身边也就少了许多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图谋不轨的不法之徒,使自身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得到净化,使自己能够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少了应酬,多了工作学习的机会,多了与家人相处的机会,使其“变坏”少了一定的条件和催化剂。
        发挥反腐倡廉整体效能,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必须在诸多方面入手,需要教育、预防、惩处并重的制度体系全面发挥作用,但抓住关键环节,抓住工作重点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作者系省纪委派驻省人大办公厅副厅级纪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