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人大常委会把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作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实施年初精选审议议题、会前撰写调研报告、会中进行满意测评、会后实行跟踪监督等四项举措,常委会议审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年初精选审议议题。年初按照“科学选题、提高质量、增强实效”的原则,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主任会议认为需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事项,科学确定常委会审议议题。
会前撰写调研报告。每次举行常委会会议半个月前,要求相关办公室组织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代表围绕审议议题,会前开展专项调研,组织视察、检查,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建议意见,举行会议时发给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为会议审议提供必要参考。
会中进行满意测评。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在组织与会人员分组审议的基础上,由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主要用于常委会议对提请审议的某项工作的认定,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另一方面,使“一府两院”列席人员直接面对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亲身感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审议监督的权威,为人大工作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促使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把工作做得更好。
会后实行跟踪监督。实行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主任会议指定相关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办,要求在督办期间,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具体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对督办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影响办理工作的,要形成督办意见,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以督促办理工作依法有效地开展。
(作者单位:海晏县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