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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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各族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病有所医目标的必由之路。为了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组成常委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组,于3月上旬至4月中旬,赴海南、贵州、浙江三省和省内有关部门及单位、西宁市、海南州、海西州调研医改工作,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省内外医改情况。
        一、琼黔浙三省深化医改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海南、贵州、浙江三省适时推出一系列深化医改新举措,各具特色,各有亮点,使我们深受启发,值得学习借鉴。
        (一)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三省都注重加大卫生投入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深化医改的经费需要。2009年,浙江省各级财政新增医改投入120亿元,其中省级配套32亿元;贵州省新增医改投入45.7亿元,其中省级配套15.8亿元;海南省仅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达14.4亿元。浙江省已落实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创新经常性收支和建设发展支出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村卫生室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
        (二)坚持政府主导,逐步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三省都建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制度。海南省和浙江省成立药品采购交易中心,建成了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采购交易。浙江省除国家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外,还将省内增补的150种非基本药物经专家遴选后也纳入集中采购程序。贵州省组建编制为30人的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明确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机构占全省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2.9%。
        (三)坚持试点先行,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海南省率先在全国推行以独立第三方专业化社会机构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评鉴及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新模式,委托医院评鉴暨医疗质量监管中心负责制定医院评鉴评价标准和细则,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评鉴评价与监管,并将评鉴评价结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浙江省推行资产重组、整体转制、公私混合经营、功能转换、联合体、托管与合作、成立医院集团等多种改革模式;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领导年薪制、全员聘用合同制、职称评聘分离制、会计委派制、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改革举措;初步建立董事会和院务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现了自主经营和科学决策。
        三省在医改方面的一些独特举措,对进一步深化全省医改工作有如下几点启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力度是深化医改的关键环节。三省各级政府都把医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层层成立医改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在保持卫生事业费逐年增长的前提下,新增医改投入,并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为深化医改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及经费保障。浙江省把近期重点改革任务细化为5大方面27个子项,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明确年度进度和省级责任单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促进了医改工作的全面推进。二是立足省情实际,突出特色优势,建立长效机制是深化医改的根本所在。三省自然环境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但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了符合各自省情实际的卫生改革发展战略。海南省确定环岛“东西南北中”区域性卫生发展战略,形成了统筹全省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浙江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实际,三年内安排投资88亿元,确保实现“三个基本建立”,即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建立“大院带小院、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基层卫生队伍。三是开展对外合作,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广大医务人员是深化医改的主力军,也是卫生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三省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与国内各知名医院建立对口协作关系,选派医疗技术骨干到省外进修深造,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开展学术讲座、技术指导、手术示教,培养了一批高端医疗技术骨干人才。组织省、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县、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组派城市医疗队常年下乡巡回医疗,推广适宜技术,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同时,出台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的相关政策,实施绩效工资制,稳定了农村卫生队伍。
        二、青海省深化医改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及时成立医改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改革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有序推进,进展顺利。
        (一)注重扩大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省政府坚持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为两翼,注重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全省有334.3万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6.8%,农牧民累计受益面达75%以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45%,全省新农合统筹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达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分别达75.69万人、50.5万人,占全省城镇户籍总人口的78.87%。各统筹地区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到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左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提高到了70%以上。海西州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同水平筹资,同方案施行,并实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三合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医保报销IC“一卡通”。
        (二)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省政府已成立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基本药物专家库,建立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成立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去年对2334个基本药物品规全部免费招标,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23.92%。将海西、海南、海北三州列为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试点县占全省总县数的37%,目前111所乡镇卫生院、41所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1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截至今年2月底,试点地区基本药物已配备到位,并优先合理使用,政府补助到位的地区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2009年,全省共建设20个县级医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总投资2632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400万元,省级配套92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底,所有项目已全部完成主体施工,其中1/3的项目已投入使用。今年已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41亿元,主要建设16个县级医院、40个乡镇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个村卫生室。省政府注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去年通过多种渠道已培训乡镇卫生院人员500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39人,村医4182人。此外,省卫生厅积极协调卫生部属医院、沈阳军区医院和辽宁省卫生厅,与省内部分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帮扶关系,为全省建设一批重点医学学科,培养一批学术领军人才。
        (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加强。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深化医改的第一年就按中央要求启动实施6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开始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已完成8.36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任务;开展贫困农牧民白内障复明手术2438例;完成农牧区妇女乳腺癌筛查11824人、宫颈癌筛查2万人;农牧区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已完成药品集中采购任务;6.62万座卫生厕所修建和2400个农牧区饮用水监测工作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任务下达等工作。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目前已为全省295.3万名农牧民、115万城镇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85.51%和80%。
        此外,玉树州玉树县遭受7.1级强烈地震灾害,全省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力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高度重视鼠疫和狂犬病防控,保障大灾之后无大疫,并尽快恢复地方医疗秩序,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医改精神,为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成果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青海省深化医改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深化医改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深化医改工作尚处于开局、起步阶段,任务依然艰巨,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实际困难。一是卫生资源的分布与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省人口分布区域广,城乡卫生资源不均衡、服务差距大,直接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就海南州而言,近80%的人力、设备、技术等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医院,而承担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基础条件差,医疗水平低,难以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的需求。二是各级财政投入有限,尚未形成稳定有效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机构运转、人才队伍建设、公益性服务较为滞后,严重制约着全省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短缺,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全省卫生系统的人员编制是多年前核定的,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各级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数量和服务能力上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已成为困扰基层卫生工作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四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虽已启动,但进展缓慢,改革的力度和深度与国家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深化医改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立足省情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把握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稳步实施。调研组建议:
        (一)尽快出台深化医改配套文件。省医改领导小组敦促医改办和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区的做法及经验,把贯彻中央医改精神与立足省情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尽快研究制定深化医改配套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医改政策体系,指导全省医改工作。
        (二)着力完善医改投入长效机制。省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2009年到2011年全省医改投入10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新增投入33亿元,政府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一定要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城乡卫生资源不平衡的问题,使全省医改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三)注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省人事、编制部门应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队伍正常补充机制,并加快制定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适当放宽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条件;教育部门应加强医学教育,为基层培养适宜卫生人才;卫生部门应尽快与国内知名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培养一批高水平医学骨干人才,并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四)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程序,增强透明度。扩大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范围,使基本药物的使用达到规定比例。尽快制定全省基本药物目录,将符合国家标准的部分中藏蒙药纳入省基本药物目录,并与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相衔接。
        (五)扎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抓紧制定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加强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保障、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在培养高水平人才、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上作文章,在城市医院对口帮扶州县医院、推广便民服务措施、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上见实效,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有效途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调研组成员:刘春耀 周国建 刘同德 格日力肖惠宁 赵宏强 弋玉清 董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