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加强地方人大工作

日期: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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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不断转变观念,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地方人大各项工作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促进黄南经济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地方特色,认真实施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快地方立法步伐。特别是把经济立法作为地方立法的重点,加强调研工作,确保立法质量,把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力和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够,努力在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立法中取得突破,为黄南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南的需要出发,整合立法资源,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地方性法规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发挥地方立法在新黄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依法监督的全过程。进一步深化对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研究人大依法行使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新形势、新方法。把关系全州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切实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完善监督工作情况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督程序。通过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述职报告等有效形式,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坚持把法律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当前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二是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以事关全州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大事项,事关全州长远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适时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视察,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三是继续围绕经济工作运行质量的提高,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四是加强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到实处。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讨论决定本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和形式。要充分认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对促进全州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水平。根据黄南的实际,要努力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一个环节是要科学界定重大事项,要坚持在人大法定职权范围、确属本区域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大事、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工作大局、群众普遍关注的原则确定重大事项;另一个环节是要保证人大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的贯彻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是本区域内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必须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本区域内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遵守和执行。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人员职权的水平。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是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好人民赋予的这一重要权力,选择和监督自己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地位。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任前考察,加强了解拟任命人员方方面面的情况,加大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群众意识的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任后监督,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及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水平。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只有代表的活动,才能使人大充满生机和活力,要始终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抓好。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和《选举法》,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选为人大代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法律素质和自身素养,提高督政议政水平;要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坚持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各级组织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要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面商率、办结率;要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

        二、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机关,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人大机关在人大工作中担负着组织、协调、服务的重要职责,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人大机关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这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人大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要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学习型人大机关建设,使人大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为人大工作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要重视学习。首先,要抓好理论学习。要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掌握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并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其次,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人大作为立法和监督机关,其职责和任务要求人大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人大机关的干部不仅要努力学习掌握宪法和选举法、组织法、立法法等基本法律知识,而且要努力提高自己在法学、法理等方面的造诣。要认真学习其他地方在立法、监督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第三,要从黄南的实际出发,注重对经济、科技、历史、旅游、文化、民族宗教等知识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果,做到学用相长、相得益彰。二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必须在思想上、工作上、机制上不断创新。要教育引导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树立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树立人大和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