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日期: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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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为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和常委会机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按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安排,紧紧围绕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专题分析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年初及时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与各专委会、办公厅有关领导,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机关党委、纪委按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自身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研究下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09年纪检工作安排》。机关党委和纪委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依据,检查并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和各部门、各处室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做到对阶段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配备了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加强了日常工作。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常委会机关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首要任务,与机关整个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统一学习和各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强卫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结合起来,与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和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党组负责同志经常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坚持做到警钟常鸣。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马福海在近期召开的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专题会议上,再次就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时,省人大常委会马福海、昂毛副主任等领导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刘晓、桑杰副主任带头参观原子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
    机关党组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中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承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及人事财务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机关廉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机关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出台了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7项制度。及时清理和修订了工作职责、工作规则以及办文、办会、办事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规章制度12件。研究制定和完善了有关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重要信息报送、保密、节能、财务管理、网络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25件,为进一步规范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狠抓作风建设,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根据省委的要求和省纪委的统一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作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今年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人大工作和机关实际,制定了《关于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活动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人大机关为目标,把“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后续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抓作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了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二是强化管理,着力解决办事拖拉、质量效率不高等问题,积极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与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起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注重联系各处室、各岗位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查找在事业心、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奉献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使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较好地转化为改进作风、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动力,转化为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的自觉行动。
    三是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这个重点,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意见。从去年开始,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秘书长协调会,通报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在规范检查活动方面,紧紧围绕省委的工作重点,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项目,坚持统筹兼顾,对一些内容相近、项目关联的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合并,坚持集中安排,统一组织实施。在保证法定会议质量的前提下,将常委会会议会期压缩了五分之一,减少参加常委会会议工作人员四分之一以上;减少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和列席会议人员数量。在精减会议的同时,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数量,努力减少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文件数量大幅减少,会议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个部门、处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激励机关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加强纪律监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在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影响工作的坚持通报并坚决执行组织纪律。
    五是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要求机关干部牢记“两个务必”,真正把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简化公务接待方面,坚持务求从简,做到了无论是迎送上级领导,还是外出考察学习、下基层调研工作,都坚持人员从简、车辆从简。规定了常委会领导下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修订了办公厅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有效杜绝了铺张浪费和用公款请客送礼等现象。按照办公厅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在常委会机关大力开展了节电、节油、节水、节约办公用品等活动,坚持从具体工作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营造了勤俭办事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责任机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要求和牵头单位的工作责任,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坚持把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以及省纪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工作计划》,成立了机关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了机关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抓好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抓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机关党组按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的积极努力下,省纪委分解下达给省人大办公厅牵头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两个方面7项工作和机关党组的3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方面的两项硬任务已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加强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重点督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积极组织本届人大代表开展了视察工作;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推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司法监督方面,加强了人大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先后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清理执法积案专项活动情况的报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了法律监督;在支持并依法监督司法机关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由于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人大办公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六)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贯穿于机关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加强检查监督,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机关党组去年三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听取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机关纪检部门坚持把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严禁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配备小汽车等规定。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清理规范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有关制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落实机关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二、切实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2010年,我们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标,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工任务为着力点,通过深化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目标任务,促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反腐倡廉理念,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和大局观念,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常委会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要求,进一步做好民主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三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加强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使机关党员干部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调查研究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要严肃查处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掌管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工作监督,积极营造省人大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