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将执法检查工作由原来的“看、听、议”三结合变为“看、听、打分测评、议”四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日期: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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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真正反映人大代表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满意程度,切实发挥代表在执法检查中的作用,山东省乐陵市人大常委会在“看、听、议”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实行“打分测评制”。具体做法是:在看、听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后,首先向每位代表发放打分测评表,代表们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测评表的三个不同格次(100-80分为满意,79-50分为基本满意,49分以下为不满意)内打分,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汇总宣布平均分数。对测评为不满意的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直到满意为止。最后,对每次打分测评结果存档备案,作为年终评选“人民满意单位”的一项重要依据。去年8月,乐陵市人常委会在检查税收征管法贯彻执行情况过程中进行了打分测评,当场宣布了满意分。会后,税务部门负责人说:“这次执法检查实行‘打分测评制’,满意分数反映了我单位的执法工作离法律规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让群众满意。”(北京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