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垣曲县从完善制度入手,充分发挥组成人员在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方面的作用

日期: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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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制度,增强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该县人大常委会从修订完善制度入手,增强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的主动性,提高人大常委会议质量。一是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守则。工作守则从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学习制度、工作调研、参加活动、联系选民、建议意见和出席会议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完善了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档案制度。常委会在原有代表履职档案制度的基础上,为每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建立了履职档案,详尽记录每位委员一年来的工作调研、会议发言、意见建议等履职情况,并作为考核每位委员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履职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发出整改建议书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完善了常委会委员听取审议报告制度“五个坚持”:坚持会前调研,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由委员组成专题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掌握情况,为审议做好充分准备;坚持提前告知,提前将常委会拟审议的议题告知常委会委员,并要求他们联系实际,做好审议准备;坚持审议限时发言,要求常委会委员发言做到言之有物、有的放矢,指出的问题客观具体,抓住关键;坚持现场提出建议,要求委员在审议发言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坚持督促整改,审议结束后,常委会组织委员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并按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
    发扬民主,发挥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的主体作用。为使每位与会常委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提高审议质量,该县人大常委会从改进人大常委会会务工作入手,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一是确定重点发言人。为了解决以往审议发言质量不高的问题,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审议议题需要,从委员和列席人员中选择重点发言人参加会前调研,调研后提出全面、深刻、准确的意见建议。二是民主形成审议意见。为活跃审议中的民主气氛,集中审议意见,鼓励委员将发言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审议中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常委会要求每名参会人员要在会后交出本人的审议意见和发言提纲,最后由办公室综合形成书面审议意见,交政府和“两院”办理。三是科学安排列席人员。根据每次会议不同议题,常委会要求与议题相关的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面对面听取各位委员发言,随时回答询问。
                                                            (北京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