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完成情况,研究协调了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草案)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建国主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勤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介绍了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情况;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西宁市、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分别汇报了拟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草案)的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工作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对拟列入的相关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发表了意见。
刘晓副主任就如何执行好2010年的立法计划和立法工作作了讲话。刘晓副主任指出,这次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和确定明年的立法计划项目。从汇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提案、提报单位针对本单位拟列入明年的项目,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所提出的立法项目、调研项目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基本符合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刘晓副主任强调,明年立法计划(草案)报主任会议审定后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制度,落实责任,认真执行,确保立法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立法工作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好立法计划是做好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今年立法计划的执行率是比较高的,明显好于去年,这与我们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有效工作是分不开的。因此,为了继续做好明年立法计划执行工作,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全省和各地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明年立法计划的顺利执行。二是要严格制度,落实责任。坚持制度是做好立法计划执行工作的前提。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计划方面有专门的工作制度,我们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拟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应当完成起草工作,并随报立法案草案稿,立法调研项目应当随报立项论证报告,这是立法计划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的,但我们有相当一部分提案单位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已协调到立法计划草案里的项目单位,还要继续努力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立法项目责任制,主管领导以及具体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立法项目的“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三是要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立法的基础工作,把提高立法质量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法规案提报的前期工作,把需要解决的问题、争议的焦点和难点解决在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之前;对报请批准的法规、条例,省人大各专委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参与立法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沟通,形成合力。四是要扩大民主,科学立法。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在立法中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媒体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认真听取专家学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与法规规范的内容有利害关系的群体的意见,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五是要认真总结,加强研究。对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执行情况,要认真地加以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明年,针对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我们要组织开展调研和考察,特别是对立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汇总,对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2012年立法规划,适时加以调整。为做好今后计划、规划的执行工作奠定工作基础。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西宁市,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