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素有“中华水塔”的美称,是我国最大最重要的水源地,也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要地。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这四条重要河流发源于青海,青海产的淡水总量居全国第16位,而本省利用量很少,绝大部分外输;青海的5亿亩草原是保障中部地区的中国西部绿色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海的草原、林地、湿地、雪山、冰川、湖泊为全国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供给淡水等方面,各自都起着巨大的生态功效,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青海的生态环境,在全国的可持续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如果青海的江河、湖泊、草地严重萎缩、干涸、退化、沙化,危害所及不仅仅是青海自身,将会影响到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将生态保护建设列入发展战略之中,把生态保护建设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摆在同等位置,作为基本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作出了“突出重点抓生态”的战略部署,采取一系列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2007年确立了“生态立省”战略,提出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和谐新青海建设。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把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对草原法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这对于贯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切实做好我省的生态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认真研究 精心选题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
青海林业资源的特点是“一少、一多、两个大”,即林业资源少,野生动植物特有种类多,湿地面积和荒漠化面积大。森林面积是华北地区森林面积的总和,湿地面积达6189万亩,居全国第二位,沙化面积达1.88亿亩,居全国第四位。青海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决定了青海的生态状况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持久的影响。为了连续不断地贯彻实施好生态立省战略,2009年初,在安排年内的执法检查项目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列入其中,作为年内三项执法检查中的一项,并确定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联系这项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任副组长,组员由常委会秘书长、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环委委员担任,检查时邀请1至2名当地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决定执法检查组分南北两条线,由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带领一个小组开展执法检查,7月和8月开展工作,9月下旬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之后,从6月份开始,省人大农环委和有关部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做着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详尽的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确定了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步骤,并在青海日报和《青海人大》杂志上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公布了投诉和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与此同时,为配合这次执法检查,省内有关新闻媒体和青海人大信息网还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开展了对森林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7月2日至10日,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马福海带领一个小组赴南线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赴海东地区化隆县,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海南州同德县、兴海县和玉树州囊谦县等地,就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马福海副主任多次强调,青海地处三江之源,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认识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森林的四个地位,即: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使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保护森林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广泛的调查和了解,马福海副主任指出,各地在贯彻森林法及配套法规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总结、发扬光大。同时,不断发现、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促进林业工作的发展。他还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要教育与打击并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教育和打击,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8月1日至15日,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刘春耀带领另一个小组赴北线的西宁市大通县,海北州祁连县、门源县,海东地区互助县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在出发前一天召开的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刘春耀副主任说,生态立省是我省确立的一项大战略,全省要把贯彻实施好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好。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执法检查,支持政府的工作,促进森林法得到更好地执行,以此推动生态立省战略全面有效的贯彻实施。他要求检查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学习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实质内容,向基层学习,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建议。在检查过程中,刘春耀副主任说,所到之处,看到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把实施森林法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来抓,放在生态立省战略的高度去谋划、去实施,说明认识很到位,而且在逐步升华。各地在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实施了许多大的工程,随着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全面开展,各项政策的落实,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的林业工作有了质的变化,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农牧民的收入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说明各地贯彻实施森林法是得力的,在全省森林覆盖率本身很低的情况下能保持现有的状况,确实很不错。
从7月2日至8月15日,两个检查小组历时14天,先后到全省6个州地市的11个县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听取了26个地区、部门或单位的专题汇报,深入到11个林场实地察看和了解情况,检查组的足迹南到青海最南部的地处三江源腹地的囊谦县,北到青海最北部、位于祁连山下的祁连县,行程三千多公里。每到一地,检查组都深入到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地、退耕还林地、苗圃和林场管护站等林业建设第一线,通过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基层人大代表和林业执法人员、护林员,乡、村干部及农牧民群众座谈,了解和掌握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对提出和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分析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执法检查与了解实情、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相结合,掌握了大量的实施法律法规的鲜活材料。
认识明确 工作有力 法律实施成效明显
通过执法检查,大家深切地感到,森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立省的战略目标,认真学习宣传森林法,狠抓资源保护,坚持退耕还林还草和国土绿化,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3.11%提高到5.2%。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全省林业实现了由木材生产向森林培育的根本转变,基本形成了造林、封育、保护整体推进的林业生态建设格局。
一、广泛宣传,为依法治林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和举办知识讲座、森林法知识竞赛、公开曝光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办法”,形成了多形式、多层面的立体宣传格局,使依法治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逐步增强。
二、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依法治林工作不断推进。各地在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规范林业执法行为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森林公安、资源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繁育以及木材检查站等的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活动,集中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依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林业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各地认真实行封山禁牧,推广舍饲圈养,保护林地,使全省林地面积稳定在1.08亿亩左右。从2000年到2008年底,共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390.5万亩,使全省2975万亩的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植被全面恢复,森林面积与蓄积实现了双增长。近年来,争取国家投资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80.5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0.39%。到2008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任务922万亩,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生态环境的改善。各地还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全省连续22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祁连县取得了连续43年无火灾的好成绩。同时,采取多种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病虫危害,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65%,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四、加强组织领导,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全省各地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仅海东地区2000年以来就累计完成义务植树2627万株,累计参加人数574万人(次),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16个,总面积达36万亩。大通、互助等县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绿色小康县”。
问题存在 困难不少 认真对待不容忽视
检查组认为,森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受自然条件和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森林法和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林区群众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对森林法的认知程度不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不强。二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忽视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较明显,森林资源保护的难度大、任务重。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方在项目建设和矿山开发等方面不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捕滥猎等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存在。三是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仍然不足。由于我省自然条件差,造林成本高,现行的造林绿化投入标准偏低,造一亩林只有50-100元育苗补助,而实际造林费用一亩需要150-400元,不能适应干旱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成果巩固高昂的费用支付,林业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同时缺少管护经费和补植费,影响了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重造林轻管护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四是林牧矛盾十分突出。农牧区普遍存在着“一地两证”的现象,尤其是牧区对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在已核发《林权证》的同时又发放了《草原承包证》,造成林草权属不清,矛盾突出,影响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五是一些地方森林病虫害较严重。近年来,一些地方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日趋严重,危害种类不断增多、发生面积不断扩大,已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构成严重威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缺乏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防治资金不足,缺乏有效适用的监测和防治技术。
认真履职 提出建议 推动事业更好发展
如何贯彻实施好森林法及相关法规,做好依法治林,加快我省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是执法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一直思考的问题。随着执法检查工作的逐步深入,检查组成员也在逐步酝酿、充实、完善和提炼着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马福海副主任说,生态立省战略实施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3.11%提高到了5.2%,生态得到了逐步恢复,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必须给予充分肯定。但是受青海特殊的地理、气候等原因制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他要求检查组成员认真分析和研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实施好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他说,如何以四大生态圈为平台,认真实施好生态立省战略,如何制定一些配套法规,如何开展一些专题调研等,都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每位检查组成员要提出符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衡量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标志。他说,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全省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更好地促进生态立省战略的实现。8月17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总结会,每位检查组成员都提出了经过深思熟虑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就执法检查报告的写法、内容等进行了讨论。
在9月21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在向常委会报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提出了多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自觉性。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丰富“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水平。要把普法宣传和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全民森林法制意识,使全社会形成依法造林、依法护林、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森林保护与建设的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设立扶持林业产业及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加快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林业科研攻关,积极推广林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林业的贡献率。同时,认真研究“一地两证”的问题,依法界定林草区域,以利于更好地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保护森林资源的力度。要切实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统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林区农牧民群众生活所需的木材和烧柴,在扶贫开发、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等社会统筹项目安排上向林区倾斜,并加快林区居民节柴改灶、人工沼气、新型节能热炕、太阳能、风能等能源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建设,加大病虫害防治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一些林场病虫害蔓延的问题。
四、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当前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好政策措施,切实抓好林权改革试点工作。要考虑我省自然条件恶劣,林木生长周期长,大部分地区不宜发展乔木林和经济林,林业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实际,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意见,切不可搞一刀切。对国有林场林木管护承包到农户的问题,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先行试点,然后由易到难、从小到大逐步展开。在做好主体改革各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研究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正从改革中得到实惠。
9月23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刘晓副主任说,森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立省战略,认真贯彻森林法,狠抓资源保护,坚持退耕还林还草和国土绿化,采取的措施有力,取得的效果明显,人工造林1188.46万亩,封山育林1302.46万亩,保护天然林297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3.11%提高到5.2%,在我省这样一个自然环境较差的省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存在的问题找得准,很有针对性。提出的几个方面的工作建议是可行的,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桑杰副主任,刘华芳、魏勤、肖惠宁委员说,我省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立省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报告查找的问题准确、实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蔡德贵秘书长说,省林业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森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紧紧围绕生态立省战略中所取担的主要任务,狠抓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初步形成了造林、封育、保护整体推进的新格局,成效显著。建议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薛政委员说,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把握得很准,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林木种植后的管理工作,避免“重栽轻管”现象。格日力委员说,青海地处高原,条件艰苦,气候寒冷干燥,但是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建设工作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尤其是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大有提高,这说明我省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很好。官玉林委员说,听了执法检查报告后感到,省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项目抓得非常准,执法检查组进行了深入调研,报告有情况、有分析、有见地,建议实事求是,突出了生态立省、森林养护的重点。武玉嶂委员说,近几年,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立省的战略目标,狠抓资源保护,尤其是人工造林方面成效显著。今后,最重要的是加强保护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国营林场和人工林、退耕林、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辛全伟委员说,生态立省战略确立后,对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很及时,很必要。报告深入细致,比较全面,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近年来,森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全省林业实现了由木材生产向森林培育的根本转变,基本形成了造林、封育、保护整体推进的林业生态建设格局。希望今后在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真正做到依法造林、依法护林、依法治林。
山青水秀,环境优美,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是人们对自己所处环境的共同追求。通过这一次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人们欣喜地看到,随着生态立省战略的稳步实施,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意识在进一步增强,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成效也在进一步彰显。大美青海的形象正在逐步展示在世人面前。相信经过全省人民多年不懈的努力,青海大地的绿色将会越来越多,环境会更加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