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日期: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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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化隆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代表工作新途径,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有效地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在建设主义社会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在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自觉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地方事务管理,行使地方权力。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地方权力的过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代表人民行使地方权力,参与管理地方事务,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力得到行使,把民主政治推向一个更高阶段,就必须把人大代表工作做好,就必须把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好。
        二、夯实基础,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新形势对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代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对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使代表全面掌握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法律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二是坚持“每会学一法”和“视察检查前学法”,促使人大代表提高代表工作在基层国家政治生活、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搞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建立和完善制度。几年来,我们通过实践,把一些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了代表工作有章可循。我们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代表学习制度、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调查视察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而使全县的代表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突出重点,有效地开展代表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对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提出要求。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邀请3至5名人大代表列席。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根据代表所在行业、岗位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既增强了常委会工作的实效性,又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近年来,有70多名省、县人大代表先后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同时,我们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我们在强化代表主体意识,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载体,搭建平台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热情,努力营造和谐氛围,让代表主动发挥作用,人大代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关注影响群众关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深入群众做工作,协调解决了一些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依法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体现。县人大常委会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作为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进行整理归类,转交县政府。今年,为了在代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促使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常委会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采取集中督办、重点督办和现场督办等形式,努力提高建议意见答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并经常与重点承办单位进行联系,深入到教育、水务、交通、城建、农业等部门了解办理进度,并同承办单位、部门一道与提建议的代表见面,研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征求代表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与此同时,严把建议办理反馈关,维护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肃性,要求代表建议意见分别在下一次人代会前办理完毕。几年来,代表提出的很多建议、意见,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条条有答复。

(作者系化隆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