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勇检察长在报告中说,200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王晓勇检察长就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四个方面,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了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情况。
为配合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做好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
根据第九次常委会会议日程的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了王晓勇检察长的报告后,于
刘晓副主任说,这些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为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努力。建议:一要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二要努力适应新时期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和社会矛盾凸现,刑事犯罪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刑事审判及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抗诉率降低、当庭宣判少、判决轻刑化倾向以及缓刑犯重新犯罪率上升等问题,创新工作理念、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三要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分析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立足实际,积极实践,逐步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实行量刑建议、简易程序监督、再审检察建议等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四要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队伍素质,努力提高队伍执法能力。
桑杰副主任说,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做出了不懈努力。赞成这个报告。
郭汝琢副主任说,近年来,省人民检察院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总体上发展是健康的,进展是顺利的,没有出现大的问题,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做出了积极努力。从全省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现状来看,城市好于农村,农村好于牧区,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变这种情况。首先要解决会监督的问题。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视研究撤诉率抵、当庭宣判减少、判决轻刑化倾向,以及缓刑犯重新犯罪率上升等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理念,完善监督方式,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推进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司法为民。要深化法制理念教育,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实行量刑建议、简易程序监督、再审检察建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工作机制。其次,刑事审判法律监督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以推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第三,要对刑事审判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他们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判案质量和水平,推动司法公正,赢得人民群众满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刘春耀副主任说,近几年来,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责的范围不断扩大,成效不断显现,对此应该肯定,我同意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建议今后常委会在听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时,应安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一起汇报,以便于全面了解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官玉林委员说,赞同王晓勇检察长作的《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着力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保障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对此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建议: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依据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规定,认真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实现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的有机统一。要落实并规范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明确列席会议的职责、范围和程序;要进一步探索试行量刑建议制度;要相互衔接,协调解决调卷、阅卷等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为建立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二是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在强化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认识审判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高度重视、勇于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三是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加大对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张建国委员说,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一要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全程监督;二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三要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四要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五要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方面好的做法和途径。
赵喜平委员说,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实事求是,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与我们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相一致。青南地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比较薄弱,法治意识较淡,监督不力、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督手段较单一,实体性监督多、程序性监督少。建议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和法治意识,为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薛政委员说,从报告中可以看出,省检察院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刘华芳委员说,省检察院在强化监督手段、开展量刑建议、参加听证会等方面,结合青海实际,推进改革创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绩。建议:今后要结合监督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把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