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日期:2009-07-14
字体:【 打印本页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指导方针。区人大常委会必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人大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方针和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管全局而不是局部。不能简单片面理解为它只是管发展,甚至是经济发展,相反它是统领全局,总的指导思想。因此,人大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克服那种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是党委、政府领导层的事情,跟我们自身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人大工作的指导地位,把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大代表联络、代表作用发挥、人大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统统纳入科学发展轨道上来,做到全面贯彻,坚决落实。

二、要用科学发展观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能。人大工作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要主动作好监督工作,克服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倾向。不愿监督就意味着失职,不会监督,要尽的责任就无从谈起。为此,需要我们着力做到:一是要认真做好监督工作,在监督过程中善于抓重点、抓热点、抓难点。抓重点,就是抓区委、政府正在推进的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来开展监督,做到有所侧重;抓热点,就是抓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抓难点,就是区委、政府当前正在推进而又有难度,需要人大支持、参与,共同解决的问题,如当前海湖新区拆迁、“创卫”迎检等工作。二是要善于监督。要深入学习好、理解好、掌握好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以创新精神寻找有效的监督方法。要努力做到“四创”,即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方式、创新代表联系方式、创新管理方式。三是要做到有效监督。要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尽量把各项监督落实到单位、部门,以取得实效。

三、以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提高素质,加强自身建设

区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重大责任,要做到信念不放弃,要求不放松,工作不放任。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要在机关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树立健康向上、勤政有为的思想、工作作风。尽管我们的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组织关系不在人大机关,但他们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群体,许多工作任务和一些重要职能要靠他们来贯彻落实、来执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大家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要加强人大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尤其要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建立必要的学习交流、工作保障等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四、要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激发人大代表的工作热情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作为保障代表行使权利,支持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与各个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责成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要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结合代表视察等,扎扎实实搞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确保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结果、有回音,通过抓代表建议的督办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作者系西宁市城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