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思考

日期: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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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体现了改革的时代精神。报告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思想和政策的结合,全局和重点的结合,是集中反映本届政府施政纲领的标志性文件。读后令人振奋,深受教育,同时,也引发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深入思考。

一、增加农民收入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提高,但从收入构成看,我省农民的收入来源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鉴于此,要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必须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转变经济结构,缩小农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转变农村劳动力流动方向,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经济领域,更大规模地实现城市化,创造出工商业经济反哺农业经济的条件。实现这“两个转变”,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职能作用,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作为政府,要引导农民按照市场经济的供求关系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并大力做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作为农民自身,我想要做到两点:一要“走出去”。从这几年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凡是经济发展快的地区,都是人口流动比较频繁的地区。一般来讲,农民走出去的地方越多,思路就越宽,走出去的时间越早,致富就越快,走出去的胆子越大,发展就更有机会。农民“走出去”,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学习外地人先进的思想和生产技术,开眼界,长见识,不但自己要发家致富,还要带动更多的人寻求更大的发展。二要“忙起来”。现在农民的生活节奏与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要求相比,还显得缓慢。脑勤不如手勤,闲坐不能生财,要想富,就要全方位的忙起来,可以忙精耕细作,让有限的土地产生更大的效益;可以忙农副产品深加工,让自己的东西增值增利;可以忙生产和生活服务,既方便别人,又有利自己;可以忙搜集信息、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为下一步的发展打好基础。

二、生态建设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高度重视生态问题。西部地区在我国生态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地位。西部地区既是我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又是多样化生物繁育生息的重要区域。在西部地区,我省的生态地位显得更为重要,我省南部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素有“中华水塔”之称,保护区总面积为36.3万平方公里,是我国著名的三大河流----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黄河总水量的49%、长江和澜沧江总水量的25%均来源于此。三江源是生命的源头,是历史的源头,是文明的源头,世界只有一个青藏高原,中国只有一个“三江源”。然而,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许多人为因素,这个地区的冰川、雪山逐年萎缩,直接影响高原湖泊和湿地的水源补给,众多的湖泊、湿地面积缩小,甚至干涸,沼泽地消失,泥炭地干燥并裸露,沼泽低湿草甸植被向中旱高原植被演变,生态环境已变得十分脆弱。这一严峻形势引起了党和政府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对促进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是要把生态建设与当地人民的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贫困是生态及其他灾难的根源,为了生计,人们会去做损害环境并可能招致长期损失的事情。因此加强生态建设,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生态保护区域内农牧民的脱贫步伐,努力打破“贫困———人口过快增长———生态环境恶化———更贫困”的恶性循环。二是要走生态法治化的道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生态法制建设,建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方面我们省作了一些探索,出台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今后这方面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要发挥国家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生态建设和山川秀美工程,向全国提供生态公共产品,是国家区域经济分工对我省的要求,也是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基于比较优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已经开启了国家主导西部生态建设的帷幕,决定在2010年之前投资75亿元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这是西部大开发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标志性工程,其规模之大,投入之多,在青海乃至全国生态建设史上前所未有,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相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青海而言,国家仍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资和支持力度。

三、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青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6.32%,对这样一个省份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深入研究并处理好民族关系问题。

多年来,我省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时,都坚持从多民族的省情出发,着眼于民族团结进步,着眼于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了全社会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但也应当看到,在发展过程中民族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有正确的理念作指导,澄清相关的理论问题,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民族的多样性与一体性意味着民族文化和民族、宗教的多样性与一体性,正确认识民族、宗教的异和同,是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前提。民族与宗教的密切联系首先表现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存在着宗教信仰。古今中外历史表明,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过自己的宗教。宗教产生以后,又在各民族的发展中逐渐壮大,并对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及精神生活产生着久远而深刻的影响。民族与宗教的密切联系还表现在许多民族几乎全民信仰宗教,宗教深深影响到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族与宗教尽管联系密切,但毕竟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有严格的区别。汉族与少数民族在宗教信仰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少数民族之间宗教信仰也有较大差异。中国各民族宗教信仰上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决定了树立文化多样性观念、学会在信仰上相互尊重是实现民族和谐的必要条件。

二是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中将长期存在。正确认识我国存在的宗教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必须尊重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容纳宗教,社会主义者与宗教界完全可以在信仰上互相尊重,在政治上团结合作,在社会事业上协调共事。

四、建设法治政府的问题

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行政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地方和一些单位强调部门利益,违法违规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完善各方面的法规、规章,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三是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从源头上、制度上减少不和谐的因素。四是要加强行政监督,积极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