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乐际书记在听取汇报后指出,监督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对于我省全面、正确实施监督法至关重要。我们要结合我省实际,确保监督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上来。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具体规定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特点和优越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学习贯彻监督法必须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监督重点。要实施好监督法,行使好监督职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并接受监督的原则,这是监督法的核心,要牢牢把握这一根本原则,才能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监督法规定的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突出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基本形式,有利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赵乐际书记强调,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在贯彻中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监督工作。第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加强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研究和解决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实施监督法的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舆论氛围,并要求各新闻媒体按照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刊登向社会公布的监督事项。第二,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严格执行监督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务求监督取得实效。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在监督工作上,要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有关监督工作情况,保证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接受代表大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近期,要及时对原来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抓好衔接,实现平稳过渡。第三,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在具体工作上要制定提交专项工作报告、接受执法检查、送审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同时,要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和沟通,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及“两院”的负责同志就政府系统、“两院”学习贯彻监督法、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以及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协调机制发了言。
(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