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当和暖的春风渐渐温润高原大地,春天的希冀便在人们的心底悄悄地滋生。不知不觉中,我们已走过了坚实而丰硕的2006年,步入充满期待与憧憬的2007年。
刚刚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发展与和谐主题,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继往开来、开创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并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青海提供法制条件。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紧紧抓住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坚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思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力量源于使命,信心来自责任。新的目标已经确定,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要求,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态势,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谐局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