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就进一步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学习《监督法》作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听取讲座等多种形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握实质,为实施《监督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要在全面掌握《监督法》规定的基础上,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有关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要以《监督法》的规定为依据,选择好监督重点,讲求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三是州人大常委会要全力以赴做好《监督法》宣传工作,举办好州厅级领导干部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学习《监督法》培训班;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积极撰写学习体会,踊跃向《黄南报》、《青海日报》、《青海人大》等媒体投稿,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要大力支持州属四县开展《监督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学习效果。
(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