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2月,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努力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承担起和谐青海建设的历史重任,切实把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学习好、领会好,结合青海实际,贯彻好、落实好。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为推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做了大量工作。省委常委带头,省级各大班子、有关部门和各州地市做了大量调查和研究,初步形成了构建和谐青海的总体部署和意见。应该看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内涵十分丰富,需要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认识,不断总结。
第一,和谐社会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党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们党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历程中,在领导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中,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不懈的探索。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了出来。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品质和智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和谐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必须用唯物辩证法认识和指导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的理想,也是一种治国的方略、治国的结果。和谐社会理论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和解决社会建设问题的学说。什么是和谐?和谐,是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的状态。和谐在矛盾中实现,在对立中实现,在差异中实现。只有一种味道,一个声音,一种模式,那是“同”,不是和谐;不同味道,不同声音,不同模式,相佐相谐,协调平衡,才是和谐。和谐的本质在于统一和协调多种矛盾。和谐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和谐是绝对的、永恒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不断发现和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不和谐问题。和谐社会不是静止的、不是死水一潭,而是运动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别、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矛盾在对立中统一,在统一中得到新的发展的社会。“和而不同”、“和为一”、“和为贵”,都是讲和谐是多样性的统一,主张以和谐的机制和方法,解决矛盾、化解冲突,实现“仇而和解”,和谐相处,互惠互利,共生共进。自觉坚持唯物辩证法,坚持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对于指导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人的和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核心是人的和谐。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奋斗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是一个由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共同构成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实现这一目标,核心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满意、高兴。
第四,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包容的社会,必须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和谐社会是社会各种要素的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和谐。和谐既包含社会矛盾的同一性、一致性,又包含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多元性;既强调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又强调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既重视社会公平,又重视社会效率;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既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又注重人与社会的和谐,还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把视野拓展到坚持人的全面发展,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统筹协调。
第五,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抓好当前,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和谐社会既是长远的战略目标,又是具体的实践过程,是历史的、长期的,又是现实的、实践的,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局部到全面,由单一到系统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的奋斗目标。和谐社会是动态的,不同地区、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和谐标准,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前进的过程。我们目前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这就需要我们把目标与过程、长远谋划与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着眼当前,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努力把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当前,青海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期。构建和谐青海,是我们抓住并用好机遇期、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去年,我省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标志着人民生活水平在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跨越。应该说,这是来之不易的,是一个历史性的大进步。现在全省的发展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这个阶段的突出特点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这是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举措得当,经济社会有条件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为复杂、更为突出。因此,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保持清醒,谦虚谨慎,做好工作。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牢记,青海是一个后发展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贫困程度深这一基本省情并没有根本改变,改革和发展“两个滞后”仍然是现阶段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青海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解决民族、宗教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的任务也很重。总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既面临着经济发展不足、物质基础薄弱的困难,也面临着各类社会矛盾突出、利益关系不协调和社会不和谐的实际,特别是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坚持“五个统筹”,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还有大量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去解决。我们必须把构建和谐青海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摆到重要战略位置,高度重视,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