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预算监督 促进政府依法理财

日期: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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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依照《预算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运用多种监督形式,逐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拓宽监督范围,促进政府依法科学理财,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坚持事前介入,把好对预算的审查关

    1、督促落实预算编制的细化。细化预算既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又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代表的共同呼声。为此,常委会把预算编制能否细化作为事前介入环节中监督的重点,认真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落实细化预算的有关要求,使这项工作不断取得进展,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2、听取专题汇报。常委会在人代会召开前及时召开主任会议及常委会会议,听取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对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其中重点审查预算是否遵守《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是否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是否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对涉及预算收支的重大问题是否做了恰当安排等。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需要考虑和必须列支的情况,形成对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对发现与《预算法》相抵触的情况,及时指出,督促整改,以使政府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更切合实际和更有利于执行。

    二、把好预算执行监督关,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为了保证财政预算的全面、准确、有效地执行,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拓宽监督渠道,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调研检查,进行有效监督。常委会每年安排两次听取市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前认真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活动,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综合分析经济部门报送的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材料,全面了解半年和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2、督促强化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坚持跟踪了解,督促市政府按照国家、省、州的规定,将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及时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对暂时不纳入预算管理的,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结合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3、加强对重点热点问题的检查监督。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通过听取市政府关于相关情况的汇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及专题调查等,有效监督财政预算的正确执行。

    三、把好预算调整审查关,强化预算监督工作严肃性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也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常委会在监督财政预算调整时,主要把握了二种情况:一是因预算支出缺口,需动用准备金或上年结余来平衡的;二是需调减收支计划的。对这两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政府提出调整支出和预算超收调整支出预算的报告,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决定。如去年,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格尔木市土地收益下滑,市政府提出了调减土地拍卖收入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批准了这个议案。

    四、把好决算审批关,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决算是为了更好的预算。如何深化预算监督工作,提高财政决算审查质量,常委会坚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重点关注年度决算结果以及教育、科技、农业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分析财政收入主要构成,通过对比数据,为常委会的审查提供比较全面、具体的情况。二是细化初审要求。重点对税源、财力、列支项目等三个方面细化分析,对教育、科技、卫生和社会保障及行政管理费等支出的决算情况逐一进行审查,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形成对政府财政决算草案的初审意见,为常委会审查批准财政决算草案提供依据。三是实事求是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各自会前掌握的情况,针对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出实招,不仅提出增收措施,还就如何围绕克服财政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的困难建言献策。四是跟踪审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决算是为了下一年度更好的执行预算,不能审后就放,会后就忘。在财政部门执行新年度预算草案的过程中,常委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决算审议意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保证决算审议意见贯彻执行到位。(作者系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