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大工作

日期:20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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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接受本刊记者专访,回顾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畅谈了新一年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记者:2004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围绕修宪等大事,开展了哪些工作?

    姚湘成: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进行第四次重要修改,又适逢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常委会围绕这些大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纪念活动,掀起了民主法制宣传的高潮,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之后,常委会把学习宣传和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央修宪精神和宪法修正案,并于3月下旬作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对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各党派、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积极主动地宣讲宪法修正案精神,促进了宪法的学习和宣传,使宪法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为保证宪法在我省的遵守和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常委会通过召开纪念大会、发表纪念文章、举办成就展、出版专刊、画册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50年来我省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大力弘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伟大功效。这些纪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相结合,与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相结合,既提高了全社会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人大工作者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使命感。同时,常委会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并组织开展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视察,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

    记者: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取得了哪些成绩,采取了哪些措施?

    姚湘成:常委会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与时俱进,立改废相结合,用很大的精力抓地方立法工作,全年共制定、修订和批准法规和条例22件,其中制定和修订6件,批准和批准修订16件。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了实施产品质量法办法、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规,批准和批准修订了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条例。二是注重“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制定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批准了有关水利工程管护、河道管理、发展职业教育等条例。三是注重民族立法,积极指导自治州、自治县进行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批准修订了四个自治州、县的自治条例,还批准和批准修订了有关单行条例。四是注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五是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了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了法律援助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坚持统一审议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相结合,加强法制咨询组的工作,制定了立法协调办法,并通过加强立法调研、法规草案登报征求意见等方式,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增强了法规和条例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进行了立法“回头看”,对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农牧环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提供了依据。

    记者:加强监督工作,努力为我省开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直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之一。2004年,常委会是如何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

    姚湘成:常委会从健全机制、完善程序、改进方式入手,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法律监督方面,制定和实施了执法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根据“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重点开展了对土地管理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检查前向社会公告、开通热线电话,检查中深入调查研究,检查结束后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检查情况等一系列新措施,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督促解决了执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了对行政、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全面加强了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工作监督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两基”教育进展情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结合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工作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常委会还开展了对分管农口工作的副省长和省公安厅厅长的评议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了相关方面的工作。常委会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701件(次),重点督办160件,协调和督促解决了信访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

    记者:常委会是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的?代表工作中有哪些创新?

    姚湘成: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主要做法是,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走访基层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的重要活动,继续开展代表建议“直通车”活动,认真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并支持省人民检察院聘请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异地视察和集中视察,并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提供了条件。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培训班,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上海、江苏全国人大代表来青视察工作,加强了三省市的工作交流。同时,进一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力度,使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447件议案、建议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其中180件建议所涉及的事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常委会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围绕“三农”问题,首次组织开展了基层代表约见政府厅局长活动。来自基层的20位省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情况、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集体约见了省农牧厅等14个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情况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这次活动形式新、效果好,为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快捷反映社情民意、督促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在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方面,常委会也不断完善措施,选择涉及“三农”问题、发展民办教育、引进人才等方面的7件重要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使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记者:过去的一年,常委会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也为新一年的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请您谈谈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姚湘成: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大各项工作融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着重从哪些方面、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姚湘成:首先,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各级人大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委会精神,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做好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尽职尽责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两大历史任务”、“三个保持和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切实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要继续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有特色、能管用、见实效上下功夫,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把地方立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治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使年度立法与国家立法安排相衔接、与五年立法规划相衔接、与及时清理和修改废止工作相衔接,坚持提请审议项目、起草论证项目和调研项目协调并进,使立法工作建立在科学有序的基础之上,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实现立法决策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目标和重要部署紧密结合。二是突出立法重点,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制定和修订关于草原、土地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道路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继续加强民族立法,及时批准和批准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人大工作制度等方面的法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要整合立法资源,加强省级立法,减少和避免重复立法,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监督工作要坚持以听取汇报、深入检查为基础,以提高审议质量为关键,以督促整改为重点,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重点开展对药品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四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跟踪监督,一抓到底,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要牢牢抓住宏观经济决策这个关键,改进和完善计划预算审查方式,强化计划预算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十五”计划执行和“十一五”计划编制工作的监督,促进宏观调控决策的实施。要在认真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的基础上,适时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工业、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支持和督促政府落实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强薄弱环节,抓好重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的发展态势。要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督促“两院”认真贯彻实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要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要加强信访工作,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第三,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途径,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更好地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体的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代表联系群众、履行职责提供更好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发挥好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更加符合人民意志的基础之上。要进一步创新代表活动方式,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开展相关的专题活动,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从整体上推进人大工作。

    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能够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强对州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协调解决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环境。

记者:感谢姚主任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

                                                      (本刊记者:李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