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刘美频为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美频为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5月2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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