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
一、《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4年5月2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09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11月29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
一、《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4年5月2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09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