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予波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予波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日期: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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