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

决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中旬在西宁召开 决定任命吴晓军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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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丛乐、王黎明、马伟、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张黄元、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訚柏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信长星在调研省人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中旬在西宁召开。

会议通过了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决定了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决定接受信长星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吴晓军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吴晓军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卫东,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