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宋忠义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依沙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云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赵静华、管宁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军乃杰、拉日措、马占彪、魏立才、扎西、刘建军为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依沙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静华的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管宁的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3年9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忠义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依沙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云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赵静华、管宁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军乃杰、拉日措、马占彪、魏立才、扎西、刘建军为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依沙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静华的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管宁的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