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简报第七期

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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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上午,第一组由孙林委员主持,审议了《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的决定》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张光荣副主任指出,要加强常委会审议工作,办公厅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尽量做到在开会前一周左右将有关审议稿和材料分送参会委员,便于委员们做好审议准备,提高审议质量。
  赵喜平委员说,近年来,省人大坚持提前介入,不断加大指导力度,地方立法水平越来越高,效果不断显现。建议,各地制定条例时,在前期工作中应加大力度和投入,尽量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完善相关条款内容,尽可能避免出现在提交上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再大幅度修改的现象,确保条例的权威性。
  索南丹增委员建议,下一步工作中,要在宣传条例、运用条例、落实条例上多下功夫。
  

  在审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时,张光荣副主任说,这部条例总体上比较成熟,表示赞成。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重要方面、重要载体,城市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核心,体现群众利益,这也是对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检验,同时是建设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要。建议,1.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确保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增强全社会参与管理的意识。2.建议在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条中的“计划”前增加“规划和”。
  黄城委员建议,1.将第二十五条中“批准手续”改为“行政许可”。2.第三十五条中(三)(四)项内容重复,可合并为一条。3.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管辖权有异议,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查处”。
  李宁生委员建议,1.湿地保护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管理。2.第四十七条中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园、湿地保护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是否合适,需慎重。3.第五十条第一款,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故该款需要调整。
  卫新华委员说,好的城市是依法管理出来的,海东市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很及时、很有必要。建议,在条例中增加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增强公众行为的自觉性。
  王建民委员说,城市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多,人们对享受城市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以及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海东市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很有必要。条例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对海东市城市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建议,条例中增加天然气管网使用、维护、管理的内容。
  索南丹增委员说,海东撤地建市以来发展迅速,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必将对进一步促进海东城市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建议,城市管理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当前对立法的质量要求也是不断提高,希望做好与相关法规条例的衔接、对接工作,做进一步的补充完善。
  杜贵生委员说,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明确完善了市(州)、县(区)、乡(镇)三级管理体制,必将推动海东城市化进程。建议,第三十五条第六款改为“寺院及周边地带和文物保护单位”。
  王继卿委员建议,1.在第三条中增加“电信设施”“停车场所”等内容。2.第十条中“对在城市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中的‘个人’”是否包括行政公职人员,如果包括,对行政公职人员的奖励应与公务员法对接。3.第十九条中,增加相应的处罚规定。
  王舰委员建议,1.在条例中增加对大型犬出入进行时间限制。2.第三十一条中,对“确需夜间作业的”要明确时间段。3.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中增加“严格禁止大型犬出入公共场所”。
  索端智委员建议,1.在第三十三条中增加对祭祖、祭祀行为的规范内容,如禁止在城市内祭祖烧纸等。2.在第三十五条中增加对居民家属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内容,如限定燃放时间、数量等,并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提前申报登记审批制度。
  孙林委员建议,1.在条例中增加“厕所革命”“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等内容。2.城市配套设施的利用,要规范公共设施,能否有统一规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先建后改。

  在审议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的决定时,张光荣副主任说,两部条例都比较成熟,突出了生态保护优先,体现了讲政治,我完全赞成。建议,1.第一条中增加“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2.第五条“计划”前增加“规划和”。
  黄城委员建议,1.将《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具体为:保证收费于规有据,更有说服力。”2.将《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修改为“因水事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
  李宁生委员建议,1.删除《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条中的“最严格”。2.《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第九条中“对鉴定为病险情水利工程的”句中的“病险”应明确表述。
  索南丹增委员说,海北州是我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海北州及时修改这两部条例很有必要,突出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建议,在两部条例中突出生态水资源保护优先理念。
  王建民委员说,《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中的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这次修改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相关条款,对推动水资源科学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建议,在第十三条第三款“水土保持”后增加“草原恢复”。

  在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时,张光荣副主任说,条例总体上比较成熟,表示赞成。建议,1.实施条例起步要从严,依据条例规定,充分利用处罚、曝光等措施,形成从众的心理和压力,对不守规矩的人和行为不手软、不放任。2.强化主体责任,在加强政府领导、协调、组织的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明确责任,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用好。
  李宁生委员建议,将第四章标题改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卫新华委员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对管理相对人权利的规定,包括对执法者的监督权利,增强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王建民委员说,条例对城镇居民的煨桑、抛撒风马、祭奠烧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非常好。建议,在条例中对经幡拉挂严格管理规定,如“在宗教指定场所拉挂经幡”。
  索南丹增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力度。
  孙林委员建议,1.环卫工人待遇与付出不成正比,政府部门应高度关注,提高他们的待遇。2.停车场车位,特别是公共停车位向市民的开放要增加,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7月31日下午,第一组由孙林委员主持,审议了《青海省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青海省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青海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孙林委员说,通过听取六个报告,切身感受到了“小财政大民生”的发展理念。建议,1.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力度,在技术上实现有效整合。2.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关口要前移。3.通过第三方或技术层面的处理,加强政府审计工作。4.围绕中共青海省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一优两高”发展战略,进一步研究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在审议青海省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张光荣副主任说,总体上赞成这两个报告。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财政在“收、支、管、改”四个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保持财政稳定增长,为全局提供必要保障,很不容易。建议,1.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困难和问题,如财力增长缓慢、刚性支出基数逐年加大、沉淀结转不断扩大、债务压力逐步显现、改革任务日趋繁重等,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财政工作的实效。2.全方位加大争取国家支持的力度。3.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4.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将管理监督的重点放在项目上,提高绩效质效。5.用心谋划和推进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财政制度。
  尼玛卓玛副主任说,过去一年时间里,全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和省人大关于预算的决议,以新发展理念为遵循,狠抓工作落实,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亮点:一是预算收支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抢抓机遇,争取收入,增加了财政总量,尤其是通过预拨垫支方式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增强财政保障力度,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是扎实做好保障重点支出工作,真正助推了“一优两高”战略。一直以来,我省财政在支出上重点突出、重心明确,一方面,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上的投资逐年增加,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三个最大的定位,把“四个扎扎实实”落到了实处;另一方面,始终把民生保障放在首位,使得群众的获得感日益剧增。三是财政管理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明显,有效强化了风险防控。所以,我对财政工作表示满意。省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建议非常中肯,切合实际,表示同意。建议,在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力度上进一步加大份量。
  贾应忠秘书长建议,1.加快相关财政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明晰资金支出的规范。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和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来谋划相关民生项目。
  王继卿、王建民委员说,在去年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全面完成年初的既定任务,作了大量工作。今年,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取得的成绩很大,完全赞同。建议,1.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牢固树立生态强省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
  卫新华、赵喜平委员说,作为委员,我们通过报告关注到三个亮点:一是“三公经费”实现了只减不增;二是涉及民生事业的投资不断增长;三是生态环保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效益显著。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投资支出结构。
  李培东委员说,有些村级项目有配套资金要求,致使项目落地困难。建议,1.取消村级项目配套资金中的自筹部分。2.取消对村级项目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索南丹增委员建议,1.从认识上进一步提升。2.从制度上加以保障。3.从基层基础上全面加强。
  杜贵生委员建议,加强宏观调控、微观定位,抓好措施落实。
  黄城委员建议,制定财政预算要更加注重合理性、科学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在法制的轨道上推进预算执行。

  在审议青海省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张光荣副主任说,对审计的两个报告总体上赞成。近年来审计工作重视理念更新、方法调整、突出重点、以审促管,特别是围绕重大政策执行、民生资金使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内容,加强上下沟通,重视成果运用,推动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法治化。建议,1.审计项目安排要盯住重点项目,集中力量、体现精准。2.审计过程中要做到“准、透、细、严”,避免一般化。3.坚持以审促管,加强结果应用,通过制度建设堵塞漏洞。4.在整改上还要加力,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一抓到底。5.加强上下级的工作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
  尼玛卓玛副主任说,两个审计报告深入细致扎实,富有担当精神,指出问题时毫不讳言,审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审议建议切实可行,对两个报告表示满意。建议,1.省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的落实和查出问题的整改。2.在机构改革中,要重视州县审计队伍能力建设。
  王继卿、卫新华、赵喜平委员说,审计工作的重点是财政收支、重大投资和三大攻坚项目。审计部门聚焦重点,认真负责,依法履职,加强监督,保证了财政预算的良好运行。建议,持续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李宁生委员建议,对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整改答复欠妥当的,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调查。
  王建民委员建议,加大对审计整改结果的应用力度。
  周卫军委员建议,1.加大整改力度,避免出现审而不改、改而不实问题。2.进一步规范人大审议批准项目的编排工作。
  索南丹增委员建议,1.提高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认识。2.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3.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4.适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通报审计报告。

  在审议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张光荣副主任说,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四次全会部署,分解细化“一优两高”任务部署,并着力抓好落实。建议,1.高度重视投资对我省经济的拉动作用,切实解决好工业投资下滑、金融政策偏紧融资难、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2要持续推进新能源新产业的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3.发挥好园区集聚效应。4.努力营造好的发展环境。
  王建民委员建议,1.加大大项目的储备。2.加大对口支援帮扶工作特别是产业的衔接协调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在审议青海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贾应忠秘书长说,绩效管理核心是资金怎么用好,而项目资金的管理是重点、难点。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落实,做到责权相统一。
  王继卿委员建议,在今后的评价体系中加大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
  卫新华、赵喜平委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做深做细绩效管理工作,保证投资效益不断深化。
  王建民委员建议,认真总结这几年绩效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佟隽  赵桂存  沈玉坤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