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第二组由尤伟利委员主持,审议了《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的决定》《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海省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青海省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开展财政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马伟副主任说,海东、海北、黄南报请批准的四部法规条例在起草、修改过程中,海东市、黄南州、海北州都做了大量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对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批准应当是合法性审查,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法制统一、体例结构、文字表述、条款操作性等方面都认真地进行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下一步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再做认真审查,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活动严格规范,禁止随意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条款,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主体责任,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保证条例内部和谐,维护法制统一,确立立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建议在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增加两方面内容:一是在城市管理中增加保障残疾人权利,对残疾人在城市中的出行等生产生活给予关心、关照、关爱的内容,使残疾人参与美丽城市建设、共享城市美好生活。二是对城市居民参与维护城市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创造高品质生活方面进行制度安排,给予引导和支持。建议海北州的两部条例和黄南州的条例在条款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再研究、再打磨,使之更加规范准确,更加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在审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时,大家一致认为,海东市作为新成立的地级市和我省副中心城市,加强城市管理,制定出台城市管理条例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赵宏强委员建议,1.本条例的内容涉及城乡规划法、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做好相关内容的衔接,确保法制统一。2.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九条等条文中,先规定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力或者收费,却把职责放在其后,过于强调公权力,应先规定职责再规范权力。3.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的“违法行为”指向不明确,建议再斟酌,作出明确规定。
杨牧飞委员建议,对照上位法和“行政三法”有关规定,对条例再作进一步审查,确保法制统一。
何刚委员建议,1.在第十七条第一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增加广场、公园、健身场地等内容。2.将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禁止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确实因建设或其他需要砍伐树木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3.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中的“管理人”指向不明,应明确;删除第三款中“主动、自觉”。4.将第五十四条中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修改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苏荣、林亚松、李居仁委员建议,1.条例中规范政府及城市主管部门职责的内容不够,处罚力度过大,应当按照权力与职责相统一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2.建立奖励机制,动员全民参与,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周国建委员建议,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应再具体,特别是环资委对第六十九条单位和个人罚款额度的修改,是否合适,需再酌定。
王丽委员建议,条例应高起点、超前谋划,不仅要规范基础设施、物业环境方面的内容,还应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加文化、精神生活方面的内容。坚持硬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
公保才旦委员建议,1.鉴于城市管理活动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因此今后对类似比较重要的立法项目,应争取安排到人代会上审议通过。2.省人大相关专工委应从立法理念、程序、技术等方面,加强对市州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3.条例在内容上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义务、重处罚轻治理的倾向,今后市州立法需要重视克服。4.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的规定与第二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不协调,并与第十一条第二款“具体管理内容和执法事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规定不一致,应对第四十九条规定研究修改,或者删去该条。
邓小川委员建议,1.合理确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限范围。2.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配备。3.紧扣城市管理实际,进一步厘清城市管理职责,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尤伟利委员建议,1.增加提供政府服务的制度要求,强化社会监督的内容。2.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内容与第五章章名不符,应调整至其他章,并在第五章中增加提供服务、执法责任监督方面的内容。3.罚则中的处罚额度是否适度,再斟酌。
在审议《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时,与会人员表示赞同,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杨牧飞委员建议,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是否应当同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请斟酌。
邓小川委员建议,1.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州的节水意识和水安全意识。2.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鼓励节水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何刚委员建议,1.将第九条第一款中的“举监和督报”修改为“监督和举报”。2.删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都要厉行节约用水”中的“都”字,将第三款中“再生利用”修改为“再生水利用”。
在审议《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的决定》时,与会委员表示赞同,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杨牧飞委员建议,1.第十八条规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与第十九条规定的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内容有所重复,应删除第十九条。2.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行为不做重复规定,不照搬照抄,应删去第二十四条内容。
王丽委员建议,加大法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力度。
邓小川委员建议,建立海北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在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时,与会委员表示赞同,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杨牧飞委员建议,1.第五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但法律责任中却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处罚权,是否恰当,应再研究斟酌。2.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是否合适,请斟酌。
邓小川委员建议,1.加强政府配套保障。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3.强化责任落实。
邢小方委员建议,鉴于有关部门即将对《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不宜作为相关处罚依据,因此应保留第五十一条相应表述,不作修改。
在审议《青海省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青海省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青海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开展财政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时,大家一致认为,六个报告内容总体客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工作部署得力,表示赞同。
刘同德副主任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复苏乏力,国内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困难制约交织叠加的背景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绿色发展、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启新征程,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形势严峻,要引起重视,认真研究对待。建议:1.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青海特殊的地理气候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发挥康养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就业系数高的产业特点,加大康养产业研究和宣传,统筹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打造青藏高原秘境养生、康养休闲之都,形成青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助力高质量发展。2.积极推动黄河生态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青海的最大机遇在政策,最大价值在生态,要主动打黄河牌,举生态旗,联合沿黄省区共同推动黄河经济带上升为东中西联动发展的国家级新战略,在国家层面规划建设新的经济增长极。3.建立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保护三江源是青海的政治任务,要把保护三江源与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结合起来,推动生态优势转换成实实在在的红利,以流域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推动建立黄河、长江、澜沧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环境共建共享机制,落实横向补偿机制,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三江源,助力我省“一优两高”战略的实现。
邢小方委员建议,1.继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务求整改到位。2.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网上审计工作。
苏荣委员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资金管理中要根据青海自然气候特点,尽早安排支出,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应。同时在绩效考核中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设置评判体系,资金安排遵循自然规律和项目建设规律,允许跨年度使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王丽委员建议,1.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力争收入方面有所好转。2.财税的重心要落在加大国企改革,促进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水平和贡献度上,个人所得税不应成为征收重点。
李居仁委员建议,1.财政部门在挖潜增收上思路要更加开阔。2.政府要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注重开源节流。
周国建委员建议,1.针对部分收支决算与预算差距较大的问题,应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2.针对上半年城乡居民增收与年度目标有较大差距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乡居民的增收力度。3.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置力度。
林亚松委员建议,1.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趋势向好,但民间投资动力不足,要加大相应工作力度。2.对审计查出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
何刚委员建议,1.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经济增长。2.出台相关政策,引进各类人才来青落户。3.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
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
(卢宗祥 赵飞 马海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