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改名称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副省长刘涛,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四讲——《习近平文化思想》。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