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

日期: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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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燃气管理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关于修改〈互助土族自治县公路管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互助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定于2019年1月21日在西宁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补选刘宁为青海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决定任命蒙永山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予波,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互助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与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专题讲座第五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