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日期: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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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高华、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依次听取了关于《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主任高华作关于检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组长、副主任吴海昆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组长、副主任刘同德作关于检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国务院和青海省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含地方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19年度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省政府副省长张黎,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