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 王建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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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西宁会议中心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张黄元,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建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依次听取了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关于《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禁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沙区植物保护条例>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卤虫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说明,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涛作关于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行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沙区植物保护条例>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卤虫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审查报告,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省政府副省长刘涛,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常委会法工委、代工委负责人,机关一、二级巡视员,省政府相关厅局,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大通县、互助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青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