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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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西宁市 1402名

  城中区191名
 
  城东区193名

  城西区195名

  城北区189名

  湟中区236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33名 

  湟源县165名

海东市 1184名

  平安区165名

  乐都区197名

  互助土族自治县220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28名 

  化隆回族自治县201名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73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927名

  德令哈市155名

  格尔木市188名

  茫崖市150名

  乌兰县140名

  都兰县154名

  天峻县140名

海南藏族自治州 793名

  共和县167名

  同德县152名

  贵德县162名

  兴海县156名

  贵南县156名

海北藏族自治州 602名

  海晏县140名

  门源回族自治县172名

  祁连县150名

  刚察县140名

玉树藏族自治州 913名

  玉树市166名

  杂多县154名

  称多县153名

  治多县140名

  囊谦县160名

  曲麻莱县140名

果洛藏族自治州 840名

  玛沁县140名

  甘德县140名

  达日县140名

  班玛县140名

  久治县140名

  玛多县140名

黄南藏族自治州 607名

  同仁市160名

  尖扎县152名

  泽库县155名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1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