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就《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我省本届县(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9月底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在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安排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审议。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