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作的《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施修改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扎实稳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不断提高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省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提出的今后工作思路切实可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对刑事政策和适用法律问题研究,保证刑事法律依法正确适用,切实做到宽严适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量刑工作,解决部分案件量刑不均衡等问题。完善科学的办案质量评估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审判质效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措施,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进一步提升审判驾驭能力,切实做到诉讼权利行使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阐明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增强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进一步规范庭审中的举证质证认证工作,确保每一起刑事案件审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坚持以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为标准,全面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刑事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增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释法说理、开展调解的能力,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争取更好的刑事司法效果。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提高制作质量。突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这个重点,通过继续教育、回炉培训、挂职提高、实践锻炼、计划培养、岗位练兵、援青合作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重视解决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提升基层法院的办案能力,增强办案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工作合力,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律师执业渠道,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并通过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结果的理解和尊重,为刑事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