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青海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 的战略任务,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突出强化生态保护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深入推进民生建设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持续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全面忠实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规范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一年来,省审计厅共对90个地区、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79个所属单位。
一、审计评价
2014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持了经济平稳发展。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协调、主动作为,认真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审计结果表明,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亿元,增长6.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债券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611.98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1.6亿元,为预算的91.8%,下降7.7%,加上专项上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7.79亿元。收支相抵,减结转下年支出44.1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扩大有效投资,投入资金455亿元,支持东部城市群、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设立特色产业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外经贸发展基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同时,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全省民生投入达到1032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75.6%,有力促进了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和文化惠民等民生事业;投入资金116亿元,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和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
三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省级部门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将财政扶贫资金及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完善了厉行节约和公务活动支出管理制度;建立了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机制;启动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了财政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省财政厅组织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了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间的衔接、预算分配管理、国库管理和核算等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政府预算体系间的衔接不到位。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间未建立统筹安排、衔接有序的协调机制,在安排预算时省财政厅各预算管理处室间未做充分沟通和衔接,资金分配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如2014年科教文处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下达省体育局多巴体育基地运动员公寓及场馆维修资金800万元,综合处又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下达该项目资金217.09万元。
2.2014年省本级预留资金细化比例较低。2014年省本级年初安排的生产性、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及支农扶贫等支出预算344.03亿元,未按规定细化到部门或项级科目。细化部分仅占省级年初预算的23.2%。
3.预算收入应缴未缴国库3876.99万元。截至2014年底,省财政厅国库处管理的财政专户“暂存款”科目反映的利息收入、非税收入和其他资金共计3876.99万元未上缴国库。
(二)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交通罚没款、重大节会和“吃空饷”等情况。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审计情况。2014—2015年6月,对省农牧厅、省旅游局等34个部门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进行了审计。34个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实际支出3761.13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4260.39万元减支499.26万元,下降11.7%。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中调剂列支。由于制度规定不够严密, 日常工作与专项工作难以明确区分,造成部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间调剂支出。34个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2014年实际支出3761.13万元,其中在专项经费中列支2594.42万元, 占实际支出的69%。
(2)坐支非税收入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2013—2014年省社会科学院自行出租房屋,部分房租收入、招待所承包费和停车费收入55.46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财政,坐收坐支,其中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10.09万元。
2.省交通警察总队2013—2014年度交通罚没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乱收费、设立“小金库”。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海东市交警支队采取强制收取驾考场地练习费和照相费、体检费分成的方式,设立“小金库”1030.12万元,收支在其所属驾驶员考试中心出资成立的海东市恒升交通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核算,主要用于协警员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恒升公司办公费等支出。2013年以来,西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利用乱收费、套取办公费等手段设立“小金库”192.99万元,并将款项存放于个人账户,累计支出162.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补助、加班费等。
(2)交通处罚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省公安交警总队违反交通处罚法律文书统一监制和管理的规定,给各支队分配号段后让各支队自行印制交通处罚法律文书,对法律文书的领用、发放、缴销等环节缺乏统一管理,甚至出现个别交警中队自行设计文书样式印制违法停车通知单的情况。
3.重大节会经费审计情况。审计2014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藏毯会层位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5.76万元。藏毯展会展位费收费标准不统一,未收、少收国内展位费86.30万元,应缴未缴各类税金9.46万元。
(2)藏毯协会挤占藏毯展会经费25.48万元。2014年中国藏毯协会参加德国汉诺威展会和巴基斯坦手工地毯展会,支付招商费用25.48万元在2014年藏毯展会经费中列支。
4.“吃空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西宁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套取的4名离职人员工资、下属单位交纳的设计费返还、安装费等共计364.03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目标考核奖、职工福利等支出313.53万元。二是省地矿局自行批准,2011年至2013年先后为26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了离岗待退手续,三年共计发放工资等174.97万元。三是黄南州检察院2011年8月至今编外供养离岗待退2人,共发放工资、奖金等64.14万元。
(三)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自2014年9月起对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在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少数工程项目未实施。黄南州河南县优干宁镇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216万元,2014年9月资金拨付至河南县,截至2015年6月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西宁市城北区阳光丽景规划路工程项目总投资350万元,2014年9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截至2015年6月25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2.个别地区信贷担保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果洛州2012年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3600万元,截至2014年底全部滞留于账面,未发挥财政支农融资担保作用。
(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一期)、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东部城市群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1.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一期)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配套资金未到位。截至2013年末,配套资金未到位42721.59万元,其中果洛州28153.77万元、玉树州6105.38万元、海南州4585.63万元、黄南州3876.81万元。
(2)未经审批变更投资计划和内容。截至2013年末,未经审批变更投资计划和内容3612.57万元,其中,省发改委下达海南州兴海县2011年度退牧还草工程投资计划3803万元,而作业设计中总投资为3168万元,变更投资计划635万元。省气象局实施的三江源人工增雨工程项目变更13项内容,增加投资1298.64万元。
2.青海潮流蛾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刚察、共和、海晏、天峻县实施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施的2011年度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2416.87万元。
(2)截至2012年底,青海潮流域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内容中退化草地治理、沙漠化土地治理、生态林建设已基本完成,但省气象局负责实施的人工增雨项目进展缓慢,与规划内的上述工程实施进度脱节,影响项目整体效益发挥。
3.2013年度东都城市群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核拨专项资金2344万元。2013年12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达西宁市2013年黄标车鼓励性淘汰治理项目补助资金2344万元。截至2014年6月底,西宁市财政局尚未将该项资金核拨西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致使西宁市未开展鼓励性淘汰黄标车工作。
(2)配套资金未到位4383.5万元。2013年海东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年度投资额为10930万元,其中:6417万元由海东市政府筹措落实。截至2014年7月,海东市政府未落实配套资金4383.5万元。
(五)民生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主要审计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设施农业、就业、教育、医疗、彩票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1.全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设立“小金库”368.56万元。2014年贵南县草业公司以虚列投资完成额形式将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资金368.56万元转入5个施工队负责人个人存折,存折由贵南草业公司事务管理局出纳保管,形成“小金库”。
(2)部分地区存在资金闲置和住房空置的问题。玛沁等4个县(市)项目资金1727.01万元闲置一年以上。西宁市湟源县、果洛州本级和甘德县的5个小区共1298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未使用超过一年。
(3)部分地区租赁补贴发放不到位。海东市乐都区和果洛州达日县民政等部门经办管理机构未及时足额发放919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91.20万元。
2.全省2013年设施农业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套取项目资金公款私存2258.73万元,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民和县、平安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采取由中标单位转回项目款并存入单位出纳、报账员个人存折或银行卡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公款私存2258.73万元。对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其他事项已移送海东市相关部门处理。
(2)设立“账外账”56.01万元。2010年,平安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以平安县蔬菜协会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核算由中标单位转入的设施农业项目资金、退回电费等账外资金56.01万元。
3.全省2013年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890.22万元。2013年海北州本级、海东市本级及平安、互助、化隆、循化县就业部门以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名义,给予5461名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社保补贴(实际应享受70%的补贴),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890.22万元。
(2)违规享受社保补贴333.31万元。就业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013年海东市本级及平安、互助、化隆、循化县有510人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方式,违规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社保补贴333.31万元。
(3)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545.41万元。2009年以来,青海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名义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545.41万元,部分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发放津补贴等。
4.学前教育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截至2015年6月,西宁市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县和海东市平安区、民和县、乐都区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1164万元未到位。
(2)普遍存在公办幼儿园班容量、园容量超标。如平安县幼儿园设计学位390名,而实际在园幼儿高达756名,超出近1倍。平均班容量达47名,最高班容量53名,远远超过小班25名、中班30名、大班35名的国家标准。
5.全省2013年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挪用医疗卫生专项资金1044.24万元。2013—2014年10月,省卫计委(原省卫生厅)、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等20个单位挪用各类医疗卫生专项资金1044.24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发放加班补助、精神文明奖和列支接待费等支出。同时,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弥补公用经费的问题。
(2)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造成医疗卫生建设资金沉淀。如2013年9月,黄南州藏医院、河南县托叶玛乡卫生院和尖扎县藏医院等3个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1101万元,截至2014年10月项目均未实施,资金仍在各州、县财政代管户中未支出。
6.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扩大范围开支318.51万元,公款私存419.45万元。互助县残疾人联合会等7个单位将体彩公益金用于购买职工运动服、发放精神文明奖和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建设等276.66万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彩票发行费中列支购置商铺契税、房屋维修费和宣传费等41.85万元。共和县敬老院出纳在银行开设4个个人账户 (卡),核算县民政局转入的低保金、五保户生活费和敬老院奖补等资金收支,涉及资金419.45万元。
(2)超预算购置办公用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利用历年彩票发行费结余资金,超预算1651.98万元购置办公用房。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主要对西宁火车站站改和综合改造项目、西宁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界银行贷款西宁防洪及流域管理项目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1.西宁火车站站改和综合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越权审批初步设计概算。2013年12月,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应由省发改委审批的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越权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74.37亿元。
(2)勘察设计未进行招标。祁连路—互助路下穿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65份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西宁市交通投资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共涉及合同金额18238.99万元。
2.2014年西宁市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立项缺乏科学统筹,出现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重复立项等情况。如拟建的西宁市城中区滨河路人行道护栏安装工程项目与已实施的西宁市湟水河流域景观治理工程绿化用地冲突,造成拟建项目无法实施;城北区宁瑞水乡规划路项目已由开发商实施,但西宁市城北区建设局又重复立项,将其纳入2014年畅通工程中。
(2)个别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签证费用远超出合同价。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清疏内涝项目第八标段出现大量变更签证。该标段中标价为206.06万元,变更签证费用为373.93万元,结算审定价为521.71万元,结算审定价超出中标合同价153.18%。
3.世界银行贷款西宁防洪及流域管理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报冒领世界银行贷款,不合规支出人民币99.16万元。西宁市项目办在南川河大南川水库引水口至谢家寨桥段防洪治理工程中无依据列支措施项目费人民币86.26万元。由于监理错报、虚报工程量等原因,在杜家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多列支工程款人民币12.9万元。
(2)部分工程项目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初步设计。2013至2014年,西宁市项目办负责实施的南川河大南川水库引水口至谢家寨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未履行相关变更报批手续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部分合同内容未实施。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高学忠等10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出租资产末纳入公物仓管理。2011—2014年4月,青海大学及所属学院自行出租房屋, 出租资产未纳入公物仓管理,将收取的房屋租赁费、考级报名费等非税收入839.10万元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578.98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等。
2.挪用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2013年挪用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1600万元改建办公楼。省地矿局2013年从地勘发展基金支付援建、养老补助等款项332.21万元。
3.乱发津补贴38.54万元。2011至2013年,海西州编办在公用经费中发放干部职工过节费、加班费、电话费补助等35.66万元。2012年,西宁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资金中列支交通费及误餐补助2.88万元。
4.未经批准发放绩效工资等4748.38万元。省地矿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标准,超档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及目标考核奖等4748.38万元。
(八)企业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普遍超概算。青海盐湖股份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青海盐湖集团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一期)等9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抽查的8个在建、续建项目普遍超概算,涉及资金65216.04万元。抽查的8个建设项目1340份合同中,规避招标订立合同459份,涉及金额295843.69万元。
2.以虚报项目投资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78.75万元。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化隆县新优民族用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以虚报项目投资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78.75万元。
3.项目申报与实际支出不符。青海诺蓝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存在申报项目所列建设内容与补助资金支出内容不符,涉及财政资金431万元。如格尔木汇业颗粒钾肥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2日收到“10万吨大颗粒钾肥项目”补助资金32万元,次日,该公司将10万元转入采购人员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钾肥原材料款,将22万元转入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用于归还借款,均未用于项目支出。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实施并完成的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涉及制度、政策、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已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 已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审计期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把问题整改落实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有些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如省卫生厅采取约谈重点单位、成立督查组等措施,对全省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进行为期3个月的内审、督查,同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印发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等规定。省人社厅针对就业资金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成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督促各有关市(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下一步,省政府及省级审计机关将切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二)审计工作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加快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年初预留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库滚动预算管理,切实提高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比例,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严格专项资金申请、审核、论证、下达、实施和监督程序。强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全面梳理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切块资金,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目标不重叠、范围不交叉、资金不分散。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确保实现建设目标。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批机制,做好与各相关规划的衔接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把立项审核关。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4.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理财行为。健全完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各部门的理财行为。各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加强财政财务业务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