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政治使命感,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向大会提出531件事关全省各方面的代表建议。其中,交省政府系统办理525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1件,省委组织部2件(1件共同办理),共青团青海省委1件,省妇联1件,省档案局1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这些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较上年有所提高,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督办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把督促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督办工作,拓展督办思路,改进督办方法,履行监督职责,督办效果明显。
(一)确定重点建议,督办以点带面。为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主任会议确定了“关于制定青海省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建议”、“关于设立省专项资金,支持西宁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请省政府在河湟谷地协调解决良种基地的建议”、“关于省教育厅省编办尽快解决西宁市教师缺编问题的建议”、“关于切实加强西宁市重要水源地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建议”6件代表建议,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监督,有关厅局承办,增强了督办工作的针对性。为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7月至9月期间,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领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对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委员会、水利厅、农牧厅和西宁市政府等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并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纠正了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答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并选择省发改委、省农牧厅和省水利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以点促面,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年常委会组织代表建议专题检查7次,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督办检查13次, 20余名代表分别参加检查活动,常委会领导身体力行,亲自督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狠抓建议落实,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监督,承办单位积极办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办理格局。
(二)狠抓关键环节,形成督办合力。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与代表、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贯穿于督办工作的始终,注意依法督办,努力构建和谐督办关系,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代表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一方面督促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协调联系。着力落实 “三见面”等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前期,当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把握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和要求,研究办理工作的方案;办理中期,采用与代表座谈、通报、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等多种方式,向代表介绍办理工作进度,探讨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办理结束后,及时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已承诺的代表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回头看”,尽早落实并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要求重新拟定工作方案,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直到代表满意为止,确保督办工作扎扎实实,不走过场。另一方面,有督办任务的省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民侨外委、内司委、农牧委、环资委把督办工作与委员会工作计划相结合,与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相结合,无论是常委会专题检查还是各专委重点建议督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掌握代表要求,明确建议内涵,制订督办方案,印发督办通知,把握督办进度,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集重点建议承办单位领导座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狠抓建议事项落实,推动办理工作由“办理型”向“落实型”转变,从“文来文往”办理向既“文来文往”,又“人来人往”转变。
(三)改进督办方式,营造和谐督办氛围。为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优势,常委会以代表满意为办理工作目标,改进督办形式,突出督办实效。针对部分市州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首次委托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果洛州人大常委会等对本地区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还加强对办件较少的承办单位的督促,切实做到督办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同时注意收集办理和督办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印发《青海人大信息》等材料,及时交流推广,加强工作指导,为常委会、专委会督办做好服务。主动邀请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代表建议专题检查活动、办理督办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很多代表反映,由于全方位监督方式基本形成,办理建议的环境更加宽松、办理建议的措施更加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
三、督办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常委会的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今年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督办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健全,督办方式有待改进等不足,与代表的期盼,与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要把督办工作与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相结合,与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督办措施、提高办理实效相结合,发挥代表建议在实现“两新”目标和推进“三区”建设的积极作用。
(一)健全制度。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为目标,继续深入调研,总结督办经验,努力把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做好修改《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的材料收集,为立法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制订完善《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和激励机制,规范和完善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反馈和督办等工作程序;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机制,着力推进督办新举措,创新督办工作新方式,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促进督办工作依法开展。
(二)交流经验。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实效为目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督办工作指导,加强督办经验交流,着力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丰富督办方式,提升督办水平。适时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总结代表建议办理督办经验,交流代表建议办理督办的做法,增强做好督办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强化督办。继续坚持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专题检查代表建议、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汇报,委托各市州检查代表建议等好的经验和做法,明确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目标,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指导,发挥“代表直通车”反映意见建议等渠道作用,创新督办工作形式,探索开展网上交办、办理、监督等做法,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形成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工作合力,推动我省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