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就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把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有效措施,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数量增长快,发展势头强劲。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牧部门备案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25家,成员总数28万人,带动非成员农牧户20万户,其中: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883家,入社牧户11.5万户。全省合作社数量比2008年的516家增加了3809家,入社成员增加了16.2万人,参与合作社的农牧户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合作社正在成为现代农牧业新的经营主体和未来发展方向。
(二)产业覆盖广,特色优势明显。合作社涉及到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各个产业,辐射到生产、加工、贮藏、运销等各个环节,涵盖粮油薯、肉蛋奶、果蔬鱼等全部农畜产品,并逐步扩展到农机、民间工艺、旅游休闲农牧业等多领域。目前,全省有种植业合作社1231个,畜牧业合作社2503个,分别占总数的28.5%和57.8%。合作社立足资源优势,培育“一村一品”特色社,形成了一批具有突出区域特色的产业合作社。
(三)创办类型多,合作水平提升。目前,主要创办类型有农村能人领办型,村干部牵头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基层服务组织牵头组建型等,其中最普遍的是农牧区能人领办型,达到3307个,占总数的76%,村干部牵头创办的有835家,占总数的19.3%。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建设新的生力军。合作方式从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变,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发展。
(四)经营方式活,服务能力增强。最突出的形式有四种:一是股份合作式。特点是农牧民以资源作价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对资源重新进行优化重组,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收益按股进行分配,生态畜牧业建设中梅陇村、纳尔宗村等股份制合作社是该类型的典型代表,优势是资源重新整合后利用率大幅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高,便于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人员分工分流;二是联户生产式。特点是合作社下设多个联户生产组,社员通过资源入股方式加入某一生产组,生产组根据合作社要求组织生产,合作社统一供应原料、销售产品,收益由合作社与生产组按产品供应量核算、生产组与社员按股份分配。如门源县农兴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刚察县宁夏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优点是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使资源得到优化重组;三是分散生产统一经营式。特点是成员根据合作社的要求自行组织生产,合作社为社员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使用、统一进行包装销售等服务。如湟中县苏尔吉蔬菜营销合作社、互助县高羌蔬菜合作社;四是服务带动式。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技术培训、机械耕作、产品包装、生产资料购置、市场信息、产品竞拍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动社员从事生产经营。如互助县天天鲜蔬菜合作社、大通新华农机服务合作社。
(五)生产标准高,品牌建设加快。发展过程中,一批蔬菜种植合作社、畜牧业养殖合作社制定统一的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建设起点高,技术要求严,生产管理科学,提高了农畜产品标准化水平,打造了湟中“苏尔吉”蔬菜、大通“朔山”牌露天蔬菜、刚察“藏宝”大白毛等一批特色优质农畜产品品牌近百个。2012年全省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81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8个。特别是通过大力宣传,打造“世界牦牛之都”、“中国藏羊之府”,提升了青海特色畜产品的整体品牌效应,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明显提高。
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所以发展得这么快,尤其是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发展,成为青海在全国牧区率先探索并实践的一种全新草地畜牧业发展方式,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认可与肯定,已经成为全国草原畜牧业发展的一个典型模式,这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地方政府稳步推进,有关部门全力参与,农牧部门辛勤工作的成果;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与广大农牧民求变革、谋发展、想致富的需要相互交织迸发的硕果。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带领农牧户进入市场,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提高了农牧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条件下,生产与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突出,很难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农牧业生产。近年来,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通过扶持培育各种类型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扩大了种植、养殖和销售服务规模,更重要的是有效提高了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资源优化重组,集中人力物力克服了分散经营营销难、融资难、资金周转难等难题。特别是针对草场退化、牲畜品质下降、牧民增收趋缓等实际,以组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切入点,全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优化重组畜牧业资源,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拓宽了牧民增收渠道。目前,全省平均每个行政村就有一家合作社,平均每个合作社有65人,再加上带动的非成员,全省参与合作经营的农牧民达到48万户,约占全省农牧民总户数的52.5%。
(二)推动了土地草场流转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吸收成员土地或草场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或租赁非成员土地,实行集中连片经营,提高了合作社生产规模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的土地面积达到43.5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38%。一批以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如大通县国良蔬菜合作社采取承租、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2000亩,实现了土地经营规模化、生产全程机械化。883个纯牧业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累计流转草场1.95亿亩,整合牲畜838万头只,改变了牧区分散经营的状况,草地畜牧业逐步走上集约化发展之路。
(三)提升了特色农牧业生产效益。合作社的组建,将分散的种植和养殖户组织起来,为农牧业实用科学技术推广搭建了平台,加快了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有效提升了农牧业的生产效益。据统计,到去年底,全省253家从事蔬菜生产的专业合作社,以占合作社总数不到6%的数量却生产了25万吨蔬菜,占总产量的16%;14家从事冷水养殖的专业合作社,拥有养殖设施面积33750平方米,占全省冷水养殖总面积的29.5%;从事农机服务的专业合作社76家,农机作业面积66万亩,占总作业面积的17%。32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利用资源优势,以合作社为平台,建成牦牛、藏羊、半细毛羊等种畜场32个,扩大本品种选育,提高养殖水平。如刚察县利用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与青海大学农牧学院联合创新草地畜牧业养殖模式,研究和推广藏羊高效养殖综合配套技术,通过对母羊群、羔羊群进行精细补饲科学养殖,使羔羊6月龄体重达到32至37公斤,比传统饲养方式提高14至21公斤,出栏期提早了6个月。
(四)加快了农牧民增收步伐。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节省流通费用,使成员更多地享受到产品的附加值,延伸了产业链条,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市场风险,增加了社员收入,合作社成员收入比非成员普遍高出30%以上。据统计,目前,统一组织购买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合作社有588个,占13.6%,统一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有774个,占17.9%;创办加工实体的合作社有72个。2012年,30个生态畜牧业示范村和25个运行较好的建设村,人均纯收入达到6340元,比2010年增加2128元,增长50.5%,较全省牧民人均纯收入高1053元。天峻县梅陇村2012年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万元,比2008年增加11377元,增长246%。
(五)夯实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合作社发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小规模种养有机组织起来,为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基地,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门源县北山兴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门源县北山兴源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依托北山兴源农工贸服务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租赁流转土地5128亩,以“土地托管”模式在北山乡4个生产组试运行,农户代表参与合作社整个作业过程,并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和带动农户从2009年的77户360人发展到今年的1163户3941人,作业面积从5700亩增加到1.56万亩,总收入从43万元增加到120万元。
(六)增强了青海特色农畜产品的竞争力。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合作社宣传力度,组织合作社参加青洽会、全国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种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了合作社及其产品知名度,增强了合作社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都兰枸杞合作社黑红枸杞、乐都“兴农”农产品等一大批合作社生产的特色产品深受省内外消费者欢迎。为了深入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省政府连续三年组织召开了全省生态畜牧业建设现场会,展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特色产品,一大批具有浓郁草原牧区特色的畜牧业加工产品脱颖而出,有效增强了牧民群众的产品品牌意识,带动了牧区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高了附加值,增强了竞争力。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几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意见》。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意见》,在全省牧区30个县全面启动了生态畜牧业建设。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年《青海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调研计划,今年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我们将继续做好调研论证工作。上半年,根据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已起草《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标准》和《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等,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奠定了政策制度基础。
(二)抓规范化建设,引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突出抓了省级示范社创建和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建立了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名录制度,每年逐级审核,公布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合作社名录,对进入名录的合作社择优给予扶持。根据合作社对农牧业农牧民带动力、产业关联度、发展规模及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到2012年底,全省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合作社达1055家,省级示范社53家,其中:8家合作社获得了农业部授予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5家农机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同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也分别评定了一批国家级示范社。通过全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带动促进“空壳”合作社加快发展,大部分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了财务管理等制度,印制了《成员证》,明晰了股权关系。
(三)推进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建设,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从2010年起,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为基础,以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为核心,以组建牧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切入点,以建立草畜平衡机制为手段,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牧业增效、牧民增收为目标,坚持转移分流牧业人口与减畜相结合,逐步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从体制机制上闯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草地畜牧业发展“新路子”的建设思路,坚持“四位一体”,综合施策,在牧区6州全面开展了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截止2012年, 883个纯牧业村实现了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全覆盖,牧户入社率达到63%,草场合作社流转率达到51%,牲畜合作社整合率达到56%,完成了“三步走”第一步探索推进阶段的任务,成功探索出以股份制、联户制为主体,以大户制、代牧制为补充的生态畜牧业建设模式。特别是祁连县野牛沟乡自发组建成立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事务所”,为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规范财务管理,成为全省学习借鉴的典范。今年,根据总体安排,启动了以提高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第二步战略任务,坚持“完善一条主线,优化四个模式,健全五项政策,突出六项工程,强化四个保障”的思路,多措并举,全面提高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和建设成效。
(四)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且扶持资金逐年增加,由2007年的26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800万元,2012年扶持资金达到2470万元;2007年—2012年争取各类扶持资金10155万元,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969个。今年省财政安排扶持资金1500万元,扶持合作社150个;从2010年起至2013年,共投入资金2.03亿元,支持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建设。此外,积极申请地方债券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近期,省人大、省政府安排地方债券资金7000万元,以合作社生产、加工、市场等实体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五)开展成员培训,服务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从2008年开始,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范围,先后开展了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省内外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为保证培训质量,先后编写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及营销知识》、《青海省现代农牧业知识干部读本》、《青海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30问》等教材,制作了培训学习光盘,购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知识读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管理实务》等培训资料。2009年—2010年,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学习考察6次,人数达到150人;2011年—2012年,先后3次组织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60人及牧区县局长、乡镇长130人,在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进行了培训,统一颁发了辅导员聘书。去年,培训合作社成员9850人,并对省级示范社负责人进行了专项培训。
(六)加强宣传推介,增强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农牧信息网宣传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011、2012两年,通过网络对5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及产品进行了宣传;组织编印了合作社政策法规宣传手册5000本,并分发到各县业务部门和合作组织;组织有特色产品的合作社参加了青洽会和全国农产品交易会,宣传推介合作社及其产品。去年,天峻县桑木纯精乳制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牦牛酸奶荣获全国农交会合作社产品金奖;都兰县达西锁阳专业合作社的枸杞和循化县万云花椒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花椒、辣椒分别荣获产品畅销奖和最佳人气奖,省农牧厅农经处获农业部经管司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四、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势头强劲,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我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发展范围有限,对农牧民生产的带动能力不强。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未能形成合力,规模经营水平不高,尤其生产领域的多,精深加工、销售、流通、农机服务等领域的少,带动作用不尽明显。
经济实力普遍较弱。一方面合作社自有资金有限,单靠自身积累,很难有大的起色,规模难以扩大。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扶持面不够大。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对合作社有一定的扶持,但扶持的额度和数量有限,对合作社产业的发展作用也有限。同时,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发展后劲不足。
运行质量有待提高。全省较为规范的合作社仅占30%左右,大多数合作社组织形式、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还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缺乏民主管理,发展质量不高。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受社会发育程度的影响,总体运行不平衡,甚至相当一部分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出现“空壳”现象。同时,牧区家庭式“小、散、远、杂”的生产仍占一定比例,生产中技术应用水平低,经营上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人才技术信息缺乏。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缺乏专门指导服务机构和指导服务队伍。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牧民,普遍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多是农村经纪人、村干部或产业大户,在生产或在经营中虽有一技之长,但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营销知识、财务管理、市场信息等掌握不多,缺乏有实践经验、有合作理念、有市场知识的管理人才,合作社信息来源渠道窄,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对发展合作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领导对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深入广泛的宣传和有效的引导。同时,存在管理不统一,多部门管理等问题,一些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等政策、靠扶持、要资金的思想,自我发展信心不足。
五、今后工作重点
农牧民合作组织代表着“四化同步”和提高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组织化水平,建设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方向,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扶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创新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要手段来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民办、民管、民收益”为原则,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服务指导,不断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省、州(市)、县三级示范社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规范化运行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家。
在具体工作中,围绕明确产权职责、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民主制度、强化服务功能四项重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示范社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省、州(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分级培育一批示范社,做到“省有示范、州(市)有典型、县有样板”,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示范社运行监测,每三年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示范社取消示范社称号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优先扶持名录。按照“动态管理、有进有退、从严把关”原则,定期公布政府优先扶持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增强名录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导向作用,将列入名录作为合作社申报财政扶持项目的基本前提,使名录成为推进合作社规范建设的有力抓手。三是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电算化软件推广力度,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成员账户设立和盈余分配。把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开展“三会”活动记录管理等作为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加快合作社电子社务管理步伐,推进社会管理数字化、透明化。四是加大分类指导力度。根据合作社类型、发展层次和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全面提升合作社建设的水平和质量。对省级示范社,指导其树立现代经营理念,打造自主品牌;对列入名录的合作社,指导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密切利益联结关系,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对有差距、未列入名录的合作社,指导其完善规章制度,补缺补短,规范组织运行;对有名无实的合作社,通过指导整改仍不达标的劝其注销。五是加强辅导培训。推进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成立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合作社发展、生产经营等提供指导服务。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完善培训计划,针对合作社理事长、管理人员和一般成员,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合作知识、民主管理、财务会计等业务培训。今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选拔30名大学生开展领办30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试点,加大能人或大学生村官领办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提高规范办社的意识和能力。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一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强化典型宣传,激励带动合作社规范发展,坚持把规范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与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创新农村牧区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开展“党建强社、合作富民”主题活动,发挥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