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日期: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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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十分关心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倾力帮助支持政府开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省人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提出了大量观点鲜明、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立意深远,富有真知灼见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必将对湟水流域综合治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我们深感振奋,倍受鼓舞,砥砺意志,增强信心。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川流不息、绵延不绝的湟水河千百年来滋润着河湟大地,养育了勤劳的河湟儿女,培育了灿烂的河湟文化,支撑着河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河湟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她是生命之水,是青海人民的母亲河。沿湟流域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金融、教育中心,也是居住和生活中心。湟水流域综合治理事关“两新”战略目标和“三区”建设宏伟蓝图的实现,事关沿湟各族人民的福祉,事关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是改善河湟谷地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青海的重点工程。让湟水河休养生息,让湟水河干净清澈,是青海人民尤其是沿湟各族儿女热切的期盼和长久的心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殷切期盼。近年来,省政府集各界之智,聚各方之力,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多方筹资,多种方式,合力攻坚,齐心治污,综合治理。在省人大的重视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到今年10月,湟水河全流域水质达到国家水环境标准,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今年1024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听取了湟水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明确提出湟水流域要从单一治污向集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休闲景观和防洪泄洪为一体的综合治理转变,在源头治理、生态修复、开发利用三个方面下功夫,到“十二五”末使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大这次会议的要求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湟水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扎扎实实抓落实,一件一件去推动。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东部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人口不断聚集的趋势,按照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留有空间的原则,统筹捆绑整合环保、建设、农业、水利、林业等各方资金,科学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治理设施,加大现有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力度,加强城乡结合部和沿湟流域重点乡镇治污设施建设,加大网管改造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引大济湟工程建设步伐,合理调配水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湟水河结构性缺水问题;实施流域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二要鼓励吸引社会各方参与。将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项目结合,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运作,搭建融资平台,争取世界银行、开发银行等金融信贷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民间投资,建设“水清岸绿、自然休闲”生态河道,打造特色旅游景观,做活“治水”文章。三要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沿湟流域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并严格实施河道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衷心希望省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监督指导我们实施依法治湟。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综合治理步伐,早日还青海人民一条干净清澈的母亲河,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