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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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123日在西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青海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青海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青海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青海省2012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总预算草案,批准青海省2012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通过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选举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青海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