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期: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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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现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交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和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交省高级法院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共4(88号、147号、182号和219)。在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省高级法院办结了所有的代表建议,办结率为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女子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认真办理交办案件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体现和关键环节。我们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高度重视,董开军院长召开院长办公会及时传达省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办理意见,结合部门分工情况安排承办部门。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各承办部门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责任到人,保证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密切沟通。要在办理工作的各个程序、各个环节上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登门面商、电话联系等方式切实摸清建议提出的背景初衷,把握实质内涵,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增进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实施意见,使问题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解决。三是注重方法。要在注重程序的基础上,讲质量、重结果,努力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加强对建议的综合分析,提升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落实解决;对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方案,提出措施,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因情况特殊,暂时不能落实的建议,要详细说明情况,尽量取得代表的理解。四是抓好督办。院办公室联络部门要抓好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各承办部门要在3个月内予以办结,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办理情况,并以督查专报形式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和承办部门以省高级法院名义主动当面向代表委员答复办理情况,请他们填写《征询意见表》。不满意的,由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和答复。全部办结后,由办公室汇总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院领导高度重视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于交办我院办理的西宁代表团(湟中组)马复兴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法官断层较为严重,改善基层法官职级待遇的建议”(88号建议);海南代表团尕玛才让、华旦代表提出的“关于法官津贴实行终身制的建议”(147号建议);海南代表团扎江、宁维军、兰生峰、安拉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培养公检法系统双语诉讼人才力度的建议”(182号建议);海北代表团晁世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刚察县人民法院增加专项编制、培训、规范建设的建议”(219号建议),共4件建议结合部门分工情况全部安排政治部办理。院联络办及时向政治部发出督办通知,提出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催问办理进展情况,帮助协调相关事宜,合力加快办理进度。政治部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大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及时与提建议的代表沟通,对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法官等级评定工作的现状、“双语”培训工作现状、刚察县人民法院编制等情况分别进行了调研,针对每件建议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实施意见,尽可能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创造条件落到实处。形成初步意见后,我们在一定层面和范围内进行了研讨,对办理效果、答复意见和对策措施的可行性进行预测和评估,确保了办理质量。

三、加强沟通,切实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利益至上”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是否满意是衡量人民法院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省高级法院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交办会议精神,认真执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主动约见代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在听取代表意见时注意做到诚心、虚心、耐心,确保办理工作的公开、公正。4件建议办结后,我们及时形成督查专报分别委托代表所在地的湟中县、共和县、贵南县、贵德县、刚察县法院到各位代表所在单位或驻地,以省高级法院名义面对面地就代表建议进行了当面答复,征询了意见建议。代表们填写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征询意见表》,所有代表均表示满意。提出“加大培养公检法系统双语诉讼人才力度”建议的扎江代表在满意的同时还表示“省法院多渠道开展双语诉讼人员培训工作成效明显,值得学习借鉴”;宁维军代表在表示满意的同时还希望“加大双语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使之常态化”。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接收、登记、审批、流转、办理、督查和回复程序,对每一个环节都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严格依法审查,在办案中正确实施法律,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加大与交办案件、关注案件的人大机关、代表个人交换意见工作力度,深入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实事求是地报告和回复办理结果,争取最佳办理效果。同时结合日常工作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认真研究,创新方法做到办前走访、办中面商、办后回访。通过改进办理方式,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建议的办结率和代表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