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玉树地震灾区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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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将玉树地震发生以来省政府贯彻《玉树地震灾区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主要工作

玉树地震发生两年来,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省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于2010930日通过的《玉树地震灾区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玉树地震灾区再生育全程服务工作初见成效。据统计,玉树地震中致残或遇难、符合再生育政策、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共175户,截至今年4月底,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家庭已出生37名新生儿,占再生育家庭的21%。近期,又有符合条件的3位女性怀孕。新生命的诞生为玉树再生育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

(一)制定配套文件,科学开展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玉树地震灾区伤亡家庭的再生育服务工作,要求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决定》精神,把再生育服务工作作为特殊的民生工程做好、做细、做实。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玉树地震后伤亡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按照特事特办、全面覆盖、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再生育的政策口径、申报和审核程序、操作规范等。成立了省级再生育技术服务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明确了技术辅助定点医疗机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吃透政策、遵循方案的基础上,深入玉树地震灾区,全方位开展再生育指导服务工作。

(二)认真调查摸底,做到有的放矢。省人口计生部门和地方政府周密部署、统一步调,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符合再生育条件家庭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户。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统计,将有生育意愿的家庭纳入服务范围,重点将有再生育意愿的175户家庭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帮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并定期上门了解孕情,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全力保障子女伤亡家庭实现再生育的愿望,使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感受到再生育政策的温暖。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先后组织邀请国家和省级专家32人(次),深入玉树地震重灾区县、乡(镇),对人口计生干部和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再生育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专题培训,尤其对再生育政策规定的五类目标人群认定核实和孕前、孕期及分娩等阶段服务内容进行详尽讲解,使基层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提供技术服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执行工作规程和服务流程,及时提供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和心理安抚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玉树地震灾区再生育的政策法规、服务目的、工作成效,让群众了解政策,做到知情选择,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地震灾区群众的深切关怀。通过主题活动、上门咨询、专家义诊、藏汉图文宣传资料发送、进村入户讲解等形式,宣传再生育政策、新型婚育观和生殖健康知识。两年来,先后组织10余批宣传服务队,举行大型宣传活动18次。宣传服务队走村串帐宣讲政策,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进行健康检查,指导终止避孕措施和科学怀孕。央视新闻频道和青海卫视就玉树再生育全程服务做了专题报道。

(五)优化全程服务,增强人文关怀。广大再生育服务干部把服务对象当成亲人,做到关爱最多、服务最优、风险最低。技术服务流程上做到常规技术处置加特殊诊治,即:健康体检、妇科检查及治疗、终止现用避孕措施、心理疏导、医学咨询、优生优育指导、孕期保健、产后随访、科学喂养等。对患有生殖系统疾病的妇女免费诊治,及时给孕妇送去滋补品上门慰问,定期组织到医疗机构进行孕期保健,对每一位再生育服务对象每月至少跟踪随访一次。同时,将部分已生育和怀孕及待孕的重点对象以及家庭成员安排到西宁,在省级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和心理疏导,对婴儿进行全自动儿童生长发育测试。

再生育服务工作是特殊时期、特殊环境,为特殊人群提供服务的一项特殊任务,在工作进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再生育家庭高危人群多、风险高;待孕家庭自身心理和生殖健康欠佳,增加其再生育难度,需要提供要求较高的辅助生育技术;围绕再生育全程服务所产生的培训、宣传、交通、技术辅助、评估等工作经费和再生育群众相关疾病的治疗费逐步增加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将继续把这项特殊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一)加强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把《决定》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继续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再生育全程服务工作职责,实现无缝对接,优质服务。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再生育全程服务风险防范、应急处理机制和目标人群信息库,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妊娠率。关注高危人群,做好高龄孕妇的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对暂不具备怀孕条件的妇女,加强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科学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提高再生育成功率。

(三)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再生育全程服务法规政策、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让群众了解政策,感受关怀。在各媒体进行再生育成效集中宣传展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多方面的关注和支持,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再生育政策的落实,使再生育服务成为灾区子女伤亡家庭满意的幸福工程,为这些家庭带来新的希望,重新树立起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